对不起,您还未登录账号,请您先登录,谢谢。

5秒后跳转至登录页面...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领导之窗 投资义安 全域旅游 智能问答 OA办公 分享
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政策措施

2022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2022-05-20 13:20 来源:区卫健委
【字号:打印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22年计划完成4000人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2000人乳腺癌筛查。

  (二)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项目范围

  在全区的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纳入低保的人员优先。

  三、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癌初筛,包括以下常见检查方法:

  (1)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2)有条件的可以使用HPV检测(HPV高危亚型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检测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亚型,确保检测质量。对HPV高危亚型检测结果阳性或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其他高危型者应当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

  3.阴道镜检查:对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在进行乳腺彩超、乳腺X线检查的时候,要注意留存被检查者的影像资料。

  (三)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初筛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对HPV检测结果阳性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巴氏分级报告结果为IIB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射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为保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应对项目地区所有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卫生行政管理、项目管理和妇科、细胞学、病理学、检验、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方式与要求:采用分级组织、分类实施、逐级强化的方式开展人员培训。各级每年根据上年度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本地区需要,确定培训重点,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按照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专家蹲点和临床进修等多种培训方式;年度培训不少于1次,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3.管理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4.技术培训内容:

  (1)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

  范、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

  (2)宫颈细胞学(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3)HPV检测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和相关报告信息的填写等。

  (4)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

  (5)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乡镇卫健办和妇联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

  2.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两癌”防治的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区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不断扩大“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二)明确相关职责

  1.技术指导部门主要职责:

  成立区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实施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定期组织人员培训;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向上级项目办公室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2.具体项目实施医疗保健机构主要职责: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初筛机构,在组织农村妇女在接受检查前签署“知情同意书”,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到相应机构进行检查;区人民医院为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的接诊机构,妇计中心为阴道镜检查接诊单位;初筛机构主要职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当将涂片送至协议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并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等相关表卡的填写。

  接诊机构主要职责:承担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阴道镜、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的接诊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并做好相关记录。

  在检查前,项目地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建立个案登记制度,根据实际做好检查计划。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三)强化质量控制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医疗机构的实验室管理。配备与承担相关检查任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检测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定期参加室间质评,确保服务质量。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部门反馈检测报告。宫颈细胞学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由区人民医院完成。

  采用PCR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建立PCR实验室,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技术审核合格后才能开展HPV检测工作。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一)项目信息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报送范围如下:

  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上报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低级别病变(CIN1)、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原位腺癌(AIS)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有条件使用HPV检测进行宫颈癌初筛的项目地区,需报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HPV检测方法)季度统计表,同时上报所有接受HPV检测初筛妇女(无论检测结果阴性或阳性)的个案信息。

  2.乳腺癌检查项目

  (1)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2)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二)区妇计中心应设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以及报送工作,并以区为单位进行报送,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逐级完成数据审核。初筛单位所有检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局的信息,失访率应≤5%。

  六、质量控制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质量控制,技术指导部门制订项目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定期开展质量评价,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完成质控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原则上,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控。

  接受质控机构应当包括所有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根据“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平台和机构,应及时调整。

  七、资金安排

  (一)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资金可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二)项目区要统筹使用各级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八、项目考核与评估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制订项目考核与评估方案,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考核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各项检查操作流程及结果、异常病例管理随访、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考核对象应包括承担辖区“两癌”检查任务的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附件:1.2022年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任务数分解表

           2.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

           3.乳腺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

           4.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5.乳腺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6.义安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7.义安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专家组成员

           8.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2022-05-20 13:20 信息来源: 区卫健委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2022年计划完成4000人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2000人乳腺癌筛查。

  (二)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项目范围

  在全区的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纳入低保的人员优先。

  三、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癌初筛,包括以下常见检查方法:

  (1)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2)有条件的可以使用HPV检测(HPV高危亚型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检测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亚型,确保检测质量。对HPV高危亚型检测结果阳性或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其他高危型者应当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

  3.阴道镜检查:对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在进行乳腺彩超、乳腺X线检查的时候,要注意留存被检查者的影像资料。

  (三)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初筛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对HPV检测结果阳性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巴氏分级报告结果为IIB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射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为保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量,应对项目地区所有相关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卫生行政管理、项目管理和妇科、细胞学、病理学、检验、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方式与要求:采用分级组织、分类实施、逐级强化的方式开展人员培训。各级每年根据上年度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本地区需要,确定培训重点,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按照集中理论授课和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专家蹲点和临床进修等多种培训方式;年度培训不少于1次,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3.管理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4.技术培训内容:

  (1)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

  范、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

  (2)宫颈细胞学(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3)HPV检测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和相关报告信息的填写等。

  (4)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学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

  (5)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和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乡镇卫健办和妇联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

  2.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两癌”防治的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区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不断扩大“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二)明确相关职责

  1.技术指导部门主要职责:

  成立区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实施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定期组织人员培训;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向上级项目办公室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2.具体项目实施医疗保健机构主要职责: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初筛机构,在组织农村妇女在接受检查前签署“知情同意书”,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到相应机构进行检查;区人民医院为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的接诊机构,妇计中心为阴道镜检查接诊单位;初筛机构主要职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细胞涂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当将涂片送至协议的接诊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并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等相关表卡的填写。

  接诊机构主要职责:承担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阴道镜、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的接诊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并做好相关记录。

  在检查前,项目地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需要检查人数。建立个案登记制度,根据实际做好检查计划。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

  (三)强化质量控制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医疗机构的实验室管理。配备与承担相关检查任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检测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定期参加室间质评,确保服务质量。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部门反馈检测报告。宫颈细胞学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由区人民医院完成。

  采用PCR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建立PCR实验室,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技术审核合格后才能开展HPV检测工作。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一)项目信息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报送范围如下:

  1.宫颈癌检查项目

  (1)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上报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低级别病变(CIN1)、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原位腺癌(AIS)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有条件使用HPV检测进行宫颈癌初筛的项目地区,需报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HPV检测方法)季度统计表,同时上报所有接受HPV检测初筛妇女(无论检测结果阴性或阳性)的个案信息。

  2.乳腺癌检查项目

  (1)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2)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

  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及其他恶性肿瘤的个案信息。

  (二)区妇计中心应设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以及报送工作,并以区为单位进行报送,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逐级完成数据审核。初筛单位所有检查信息要及时录入,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局的信息,失访率应≤5%。

  六、质量控制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质量控制,技术指导部门制订项目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定期开展质量评价,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完成质控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原则上,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控。

  接受质控机构应当包括所有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根据“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平台和机构,应及时调整。

  七、资金安排

  (一)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资金可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二)项目区要统筹使用各级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八、项目考核与评估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制订项目考核与评估方案,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考核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各项检查操作流程及结果、异常病例管理随访、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考核对象应包括承担辖区“两癌”检查任务的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附件:1.2022年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任务数分解表

           2.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

           3.乳腺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

           4.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5.乳腺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6.义安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7.义安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专家组成员

           8.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