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 五松镇紫宸苑7栋204室
2023-09-18 10:33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分局
刘大黑、吴旺莲因保管不善,将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02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权利人 |
刘大黑、吴旺莲 |
不动产坐落 |
五松镇紫宸苑7栋204室 |
不动产证号 |
皖(2023)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0025024号 |
声明人:刘大黑、吴旺莲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