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吴晓安、陶瑛相关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的公告
2022-07-29 16:50 信息来源: 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安区分中心
根据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2022)皖0706执18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2022)皖0706执1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吴晓安、陶瑛所有的位于五松镇富览苑8-1栋206室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以下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20)铜陵市不动产权第9004895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皖(2020)铜陵市不动产证明第9003113号
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义安区分中心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