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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2021-07-07 10:49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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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3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铜陵市义安区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含2021年编制内退休人员和转出义安区统筹外人员)。

  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构成

  (一)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2020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性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2020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下同)、警衔津贴之和除以领取月数。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2020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包括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和绩效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之和除以领取月数。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当年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起薪当月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其中机关工作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中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按起薪当月的基本工资核定。

  (四)2020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问题。因省暂未公布,待公布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按规定统一调整。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25日(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流程

  资料领取:参保单位携带移动磁盘到区人社局机关保中心(区行政服务二楼中心窗口)拷贝申报人员名单。

  资料报送:参保单位携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本表格一式四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报到铜陵市义安区社保局机关保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另一份属财政统发单位报送至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非财政统发单位报送至所在单位发放工资部门。

  咨询电话:组织部阮捷8819215

  财政局徐菁8811655

  人社局方媛8820418

  机关保戴灵娇8826732

  四、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资料纸质大小为A4规格,并经缴费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行政印章,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部门审核盖章;公务员编制的工作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二)缴费单位据实填报的《申报表》须打印成纸质花名册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资料需保存备查。

  (三)参保单位填报《申报表》时,只填写职工工资栏目,其他内容不得更改,对表中的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等基本信息应认真核对,如出现数据有误,应另行填表向机关保中心申报更正。

  (四)根据《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30号)文件精神,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机关保中心对缴费基数差额部分进行补收,补收时间为2021年1月至申报当月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差额中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需向财政申请资金,差额中个人部分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请于个人清算。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义安区委组织部

  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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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2021-07-07 10:49 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

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3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铜陵市义安区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含2021年编制内退休人员和转出义安区统筹外人员)。

  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构成

  (一)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2020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性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2020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下同)、警衔津贴之和除以领取月数。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2020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包括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和绩效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之和除以领取月数。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当年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起薪当月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其中机关工作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中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按起薪当月的基本工资核定。

  (四)2020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问题。因省暂未公布,待公布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按规定统一调整。

  三、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5日-2021年7月25日(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流程

  资料领取:参保单位携带移动磁盘到区人社局机关保中心(区行政服务二楼中心窗口)拷贝申报人员名单。

  资料报送:参保单位携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本表格一式四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报到铜陵市义安区社保局机关保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另一份属财政统发单位报送至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非财政统发单位报送至所在单位发放工资部门。

  咨询电话:组织部阮捷8819215

  财政局徐菁8811655

  人社局方媛8820418

  机关保戴灵娇8826732

  四、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资料纸质大小为A4规格,并经缴费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行政印章,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部门审核盖章;公务员编制的工作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二)缴费单位据实填报的《申报表》须打印成纸质花名册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资料需保存备查。

  (三)参保单位填报《申报表》时,只填写职工工资栏目,其他内容不得更改,对表中的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等基本信息应认真核对,如出现数据有误,应另行填表向机关保中心申报更正。

  (四)根据《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30号)文件精神,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机关保中心对缴费基数差额部分进行补收,补收时间为2021年1月至申报当月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差额中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需向财政申请资金,差额中个人部分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请于个人清算。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义安区委组织部

  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