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07-22 09:13 信息来源: 市教体局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民办学校: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中小学生的必修课。为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坚决杜绝“游而不学”现象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根据不同学段特点和培养目标,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对象原则上是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七到八年级和高中一到二年级学生,每名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学习期间,至少各参加一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内容主要为理想信念教育、红色革命传统、祖国美好河山、优秀传统文化、现代科技发展、劳动实践活动等,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安排、精心组织、安全高效”的原则实施。每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时间为小学生1至3天,初中生3至5天,高中生5至6天。
二、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
铜陵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是我省首个国家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工作。基地要积极开发研学课程,不断完善设备设施,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研学实践教育安全有序开展。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对接,研定本县(区)各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方案,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各中小学校要精心制定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计划,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和报备制度,积极参与活动的管理、协调、监督等,并将实践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落实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安全和纪律要求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活动方案、投保信息和应急预案。各中小学校要做好研学旅行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购买校方责任险和出行师生意外险,与家长和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立在前面,对活动费用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严禁搭车收费;严禁不履行研学实践教育审批手续,擅自组织研学实践教育;严禁选择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研学承办机构以外的机构开展研学实践教育;严禁随意变更研学实践教育线路;严禁借研学实践教育之名,利用公款旅游;严禁在研学实践教育过程中接受有关机构和单位的吃请、红包、礼金等行为。对违反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