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陵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8-03 15:54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4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整改政治自觉
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逐个整改,迅速成立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履行主体责任,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按巡察要求所有整改任务按期按质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常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针对市连锁化养老机构装饰工程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未再次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修订了《铜陵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内容。对超过200万元的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方案,在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必须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二是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主动对标对表,下气力整改农村养老院的安全隐患,推动消防验收许可,全市养老院116项基础性指标全部达标;推动41个邻里中心建设,培育市郊区社会工作创新园,开展社会工作+介入行动,推动社区治理向专业化、多元化、智慧化发展。三是强化民政干部责任意识。在全系统开展了“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励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2)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与局属6个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局党组成员分别联系2个支部。机关党委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党建例会,指导各支部对照“五规范三满意”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对机关党委进行了换届,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撤销局机关党总支以及所属一支部、二支部和老干部支部,成立局机关党支部,局属福利中心、救助站、殡仪馆等3个支部也于8月前顺利完成换届。三是强化学习教育。举办了一期党务工作培训班,6个支部的19名党务干部参加,进一步提升了党建业务能力。深化“一支部一品牌”活动,扎实推进支部品牌建设。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会,并有序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经历、重温入党初心”活动、专题学习研讨会议、警示教育活动等系列活动。四是加强管理监督。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明确“三会一课”等学习教育方式与要求。对近几年“讲重作”、“严强转”、“三查三问”等专题学习讨论会发言稿以及党课报告进行全面自查,对1名存在大篇幅抄袭问题的人员进行了严肃的问责,并举一反三,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活动中收到的28篇征文,全部进行了查重。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作为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周五学习会的重要内容,深入系统学。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重要论述》手册200余本,发放至每位民政职工,理论联系实际学。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持续跟进学,干部在线学习合格率100%。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了中心组学习计划、考勤、管理、调研以及对所属党组织学习情况检查考核等制度,完善日常学习提醒和督促检查机制。三是强化基础工作。认真梳理2019年17次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要求。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细化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支部的党建考核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二是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机关党委承担具体职责,2019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三是认真落实专题调研制度,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县处级干部深入一线调研23次,形成9篇理论调研文章。党组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撰写理论文章,并在党组会上作了交流研讨。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系统学习。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主动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任用条例》征文活动。局主要领导带头撰写《从干部的一贯表现考察政治标准》。二是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把好干部酝酿、推荐、考察、征求意见、任用等关口。在巡察反馈后开展的5名局属单位干部提任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认真撰写考察材料,考实评准干部的德才和一贯表现,为选人用人提供全面、客观、公正的依据。三是规范基础工作。安排专人对近几年提拔的28卷干部文书档案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总结分析,严格规范管理。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政治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签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局党组书记9月6日参加了福利中心支委会,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9月27日在全系统作形势报告会,并积极参与支部学习、调研、走访、志愿服务、微心愿认领等活动累计31次。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近几年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对个人有关事项未报告的和报告不全面的进行提醒,严厉杜绝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支部政治生活,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支部共开展集体学习61次、交流学习体会28次、主题党日13次。四是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等,深入剖析、局党组成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红脸出汗有辣味,并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和认真整改。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及时与市车改办对接。查清了车改办批复我局享受车贴的具体人数及发放范围,并与我局实际发放人数进行了核对。截止2019年10月31日,我局发放车贴30人,均有市车改办批复。按照事业单位车改的统一部署,对社会组织和专项事务管理局中市批参公人员停发了车改补贴。二是制定并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减文件、减痕迹、减展板”“ 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工作举措》,按照较去年发文数量减少三分之一的要求,设置本年度发文控制数(414件),对机关科室发文进行严格控制,截至2019年10月底,发文287件。2019年以来发文、会议、台帐同比分别减少78%、37.5%和62%。三是办公室安排专人对发文进行分类登记,确保登记规范、及时、有序。四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清理文件14件。
5.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8)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印发了《2019年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配套制定了《市民政局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二是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在局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对局系统重要单位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进一步梳理和排查,廉政风险点从30项更新至32项。四是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常态化开展干部廉政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巡察反馈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33次。五是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月活动。通过廉政测试、廉政课堂、观看警示电影、家庭助廉、廉政谈话、廉政交流等“六个一”活动,进一步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强化党员作风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手册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问题。
一是定期提醒、集中收集党组成员记录党风廉政建设记实手册,强化具体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记录和履责同步。二是规范记实内容。详细列出应记和必记内容。三是加强全程监督。采取定期抽查和年底集中检查的方式,交局党组书记审阅,确保履职工作全面记实。
(二)脱贫攻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方面
针对局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工作的政策内容学习较少。对落实社保兜底扶贫政策督促乏力,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定点扶贫工作综合施策研究不够,产业扶贫投入占比较低 问题。
一是针对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扶贫政策内容学习较少的问题,局党组立行立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工作的有关政策,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中心组已4次学习扶贫工作有关内容,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专题学习5次,共安排学习9次。二是针对落实社保兜底扶贫政策督促乏力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2017年枞阳县农村低保只提标,但未提补差,我局督促枞阳县民政局在之后提标中,必须参照低保标准的年增幅,适当提高低保补差。枞阳县2018年提标后,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为348.65元,较2017年(320.2元)提高8.9%(当年低保年增幅为6%)。2019年截止10月底,枞阳县农村累计月人均补差为394.09 元,较2018年提高13%。三是针对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截止2019年10月底,向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物价补贴691万元、26.68万人次,其中枞阳县309.68万元12.01万人次。四是针对因重病重残导致“支出型贫困”这一实际问题,创新实施低保新规。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重病、重残人员,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核对无违规问题的,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枞阳县农村低保覆盖率从划入我市前的1.56%,增长至2019年10月底的2.85%。五是针对民政与扶贫部门数据比对不够精准的问题,加强部门对接,定期开展数据对比。截止2019年10月31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17023人、特困供养人员3671人。六是针对以往特困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基本持平的问题,大幅提高了2019年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2019年7月起,将全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中的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至601元/人.月,与2018年集中供养人员每月577元、分散供养人员每月430元相比,分别提标4.15%、39.78%,是五年来提标增幅最大的一年。七是针对定点扶贫研究不够、产业扶贫投入占比较低问题,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联合党委会,与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一起找问题、查差距,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研究谋划。截止2019年10月31日,我局对帮扶村的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占比为34.3%,大大超过2018年的12.2%。八是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会扶贫。结合贫困村帮扶需求,全面梳理社会组织帮扶资源,引导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采取“1+N组团服务”模式,组建6支专项扶贫志愿服务团队,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服务。截止2019年10月31日,全市已有126个社会组织先后参与238场次扶贫助困活动,投入资金357万元,另筹集市级慈善扶贫公益金1100万元,实施扶贫项目27个,受益人群达2.5万余人次。
2.在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针对三年来市民政局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偏少,重视程度尚欠缺。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相关科室扶贫人员更换频繁。联合党委会只有会议议程,未见具体研究内容。2016年和2018年,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上党课问题。
一是针对三年来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偏少、重视程度尚欠缺的问题,立行立改,高度重视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工作。2019年以来对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行业扶贫工作,以及定点扶贫工作,通过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4次。2019年10月专题召开行政例会,对省政府考核中涉及脱贫攻坚的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和督促落实。二是针对局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对机构改革后已划出的机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同时明确相关新调整的科室负责人担纲承梁,认真落实好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职责。三是针对承担行业扶贫职责的科室人员更换相对频繁问题,对承担行业扶贫任务的社会救助办,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四是针对联合党委会只有会议议程、未见具体研究内容的问题,责成负责定点扶贫的科室落实专门人员,会同驻村工作队做好联合党委会会议材料、图片报表等收集汇总工作。五是局主要领导专门抽时间赴帮扶村,为联合党委及部分党员干部作内容为农村环境整治和强化兜底保障的党课。
3.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
针对对农村低保末端公示监督乏力。村低保末端公示以抽查方式为主,未能对所有村的低保末端长期公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实现全覆盖问题。
一是针对农村低保末端公示监督乏力的问题,加强对县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低保末端长期公示和加强核对结果运用的通知》,指导县区民政局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低保末端长期公示栏进行全面检查,并拍照留档后报市局留存。二是针对之前以抽查方式为主、未能对所有村的低保末端长期公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问题,创新引入铜陵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农村低保末端长期公示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促进了村居低保末端长期公示的逐步规范。
4.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方面
针对三年来对省委巡视、市审计局专项审计反馈的问题,市民政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没有履行到位,一季一核坚持不够,问题反馈和调查处理不及时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市审计局反馈的少数低保对象拥有车辆或工商企业等问题,指导县区民政局认真调查核实。根据核查结果,报经省委巡视组、市审计局同意,逐一进行了处理。同时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改变“一年一核”的传统做法,增加核对频次,在全省各市中首创实施了 “一季一核”,特殊情况下(如上级检查、市有关部门督查、相关部门审计等),可随时对在册社会救助对象进行核对。二是针对“死人仍在保”问题调查处理不及时问题,每月对全市范围内的死亡火化人员,与低保、特困人员数据库进行比对。同时积极吸纳基层提出的建议,参照省低保操作规程中“低保对象自批准的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在报上级业务部门同意后,以市民政局文件明确了低保对象中死亡人员的退出时限(自死亡的下月起停发低保金)。三是针对核对范围相对有限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拓展核对范围。目前户籍、车辆、工商、税务4个领域的核对信息,已由原先的全市范围核对,拓展至全省范围核对,同时还新增了建行等金融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精准度。2019年前三季度市核对中心已核对在册低保对象104506户次149223人次,经县区民政局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已取消或调整待遇969户1640人。四是针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连续第二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向社会公布了市、县区低保举报监督电话,并针对重点信访件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核查。五是针对社会救助岗位新上岗人员反腐败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结合近年来省内外低保领域出现的腐败案例,通过社救例会、业务培训等方式,对低保经办人员进行常“提醒”,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其廉洁从政意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后续工作,扎紧制度篱笆,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优化民政政治生态,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发展合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民政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成效持续显现,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强化主责意识,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民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巩固扩大党建存在问题整治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开展“五规范三满意”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一支部一品牌”推进年活动为抓手,推动各级党组织建设互联互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抓实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结合此次巡察整改,扎紧“制度的笼子”,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汇编市民政局制度和工作规范,按照权力清单的要求,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领导班子廉洁建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跟踪管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四)巩固巡察成果,聚力推动工作。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以巡察整改的成效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围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重点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两项试点,强化《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宣贯和落实,积极争创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市,深化新一轮社区治理改革,统筹推动民政各领域工作,为深化新时代“五个民政”建设提供坚强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82727;邮政信箱: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九楼市民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44000;电子邮箱tlmzr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