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区年鉴2020年——统计篇
2021-07-19 11:21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概况】2020年,全局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统计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统计指标】2020年主要统计指标中,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58.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9%,增速居全市第二位。农业总产值23.13亿元,同比增长1.7%,增速居全市第一位。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78.52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居全市第二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4.44亿元,同比增长6.4%,增速居全市第二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36.27亿元,同比增长23.2%,增速居全市第二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54.82亿元,下降2.1%,实现增加值10.47亿元,同比增长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90亿元,同比增长2.9%,增速居全市第二位;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7.12亿元,同比增长2.3%,增速居全市第三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489元,同比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78元,同比增长7.7%,两项收入增速均居全市第三位;固定资产投资97.60亿元,同比增长2.8%,增速居全市第三位;
【统计报表】全面、准确、及时完成2019年度农业、工业、建筑、房地产、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商业、劳动工资、GDP综合核算、农村住户和城镇住户等各专业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任务。各专业2020年完成“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四上”企业23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7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50家、房地产企业31家,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含大个体)6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5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56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93个),劳动工资报送单位214家,城乡居民住户收入调查110户等统计报表任务。
【统计专项调查】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部署,认真做好文化产业单位的核定以及文化产业数据资料统计工作。完成春耕备耕专项调查、夏粮生产形势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投入产出调查、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规模以下工业和服务业调查、新设立小微企业调查、城乡住户调查、交通运输能源消费调查、机关作风评议等十余项专项调查工作。
【人口普查】2020年2月成立义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义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联系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其次落实专项经费,配备普查物资,招聘、抽调普查人员,加强后勤保障。同时,通过精心扎实开展人口普查启动仪式、义安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启动仪式暨文艺演出活动、人普宣传月活动,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园区上下联动,创新形式,营造浩大的宣传声势,形成了浓厚的人普工作氛围,为人口普查正式登记争取了更多的理解和配合。7月份在顺安镇东正社区开展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为人口普查提供实战经验。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开始,按时保质完成人口登记、比对复查等各项工作。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数据公报将于2021年4月左右公布
【统计监测预警】围绕全区经济运行,建立重点企业动态跟踪机制,对经济运行态势和下步工作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预警。建立完善指标数据分析研判制度,实行每月三阶段运行监测。月初汇总上报数据,月中进行经济运行趋势分析预警,月末收集、整理、分析,编印《义安区经济运行监测》并及时在全区公布,每季度撰写专业统计分析。在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月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上,我局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为科学决策、精准研判、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统计产品服务】围绕领导决策和经济发展进行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和分析,及时反映全区经济运行现状、问题并提出建议。每月编印《义安区经济运行监测》,共发布11期,组织编发了《铜陵市义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义安区情》《义安统计》等各种统计资料,其中《后疫情时代义安工业经济发展的思考》入围并代表全市参加省统计分析大赛并获优秀奖,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认识、掌握区情提供方便。
【统计法治】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督查反馈意见,出台工作方案,制定了20条有效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统计相关制度。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协助区委、区政府、乡镇以及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建立并完善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联合区纪委监委制定了《统计违法违规案件移送制度》,将统计造假列入综合考核“一票否决”事项。二是强化统计规范化建设。以关于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文件及做法开展自查自纠为抓手,切实推进全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地方统计项目管理,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设置。明令禁止将统计机构作为经济指标的责任单位。开展虚假入库企业(项目)清退工作和统计机构违反统计法向部门提供单个企业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工作,充分保障了统计机构调查的独立性。四是利用好统计执法检查利器。下发疑似问题查询清单,实现随报随审随查。局专业人员针对数据匹配度差、修改记录多等疑似问题企业进行重点查询,加强数据质量把控。加强“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科学制定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将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细化分解至专业、月度,对于虚报、瞒报的企业加大惩处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统计数据质量。全年共执法检查19家,超出年初目标3家。五是契合“关键节点”,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利用“9.3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及区司法局组织的其他宣传节日里,运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新媒介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七人普”两次启动仪式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知识,进一步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提高普法实效性,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