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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年鉴2015年--统计篇

2017-12-05 12:50 来源: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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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年鉴2015年--统计篇

 

【概况】2014年,全县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统计整体功能,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全力抓好数据质量,努力做好统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被授予安徽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2014年度全县机关作风满意度测评经济管理和园区类第二名。

【统计改革】拓展一套表改革。扩大联网直报范围,将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纳入联网直报,改变了过去由统计部门层层上报的传统方式。创新源头数据采集方式。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突破传统的方式方法和组织模式,普查员通过手持电子设备(PDA)上门逐户进行GPS定位、拍照、登记,完成数据采集,实现在线传输。推广“数据安徽”移动客户端。积极向县各级党政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和社会公众推介使用“数据安徽”移动客户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宣传统计、应用统计,拓宽统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渠道,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经济普查】抓登记数量。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介,以及逐户发放告知书、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召开普查工作调度会议,通报登记进度,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的针对性措施。制定普查工作登记和PDA操作流程,下发给全县200多名普查员和PDA操作员。抓登记质量。下发参考行业数据,了解调查对象相关方面开支、运营指标情况;与财政部门联系,落实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决算数字、国有资产清查数字;与税务部门联系,落实了企业年度纳税数字;对服务业和其他小规模企业,实行提前介入核算,加强数据评估,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性、逻辑性和匹配性。抓登记总量。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划分116个普查小区,抽调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PDA操作员200名,分片普查登记、汇总、审核、管理。建立GDP核算和各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核查评估机制和办法,实行普查数据联审联评联控。普查初步结果,共登记法人单位2329个,比二经普增长67.6%;产业活动单位448个,比二经普增长44.1%;个体户13269个,比二经普增长15.4%,其中有证个体户8596户。

【专项调查】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和县政府的布置,落实调查制度,开展了一系列常规性调查和专项调查。相继完成了工业生产者价格、工业成本费用、企业景气、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商业、城乡住户一体化、退耕还林(草)监测、民生工程满意度、美好乡村建设对城乡一体化影响问卷、文明创建满意度以及全县机关作风评议等各项常规性调查。全面完成人口抽样、劳动力资源抽样、农村贫困人口监测、省直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省“十二五”医改规划中期评估满意度等专项调查工作;按照《铜陵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对我县主要目标实施了统计监测,并就调查工作进行分析。

【统计服务】围绕领导决策和经济发展进行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和分析,及时反映全县经济运行现状、问题并提出建议。全年共编发《铜陵县经济运行监测》12期;编发《铜陵县情》200册、《铜陵统计》7期、《统计专报》9期;发布《2013年铜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报统计信息10余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县统计局网站上发布信息61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统计信息量231次,受理群众咨询28件,回复率达100%。

【统计联动机制】建立与市场监督、税务、发改、经信、人力资源、民政等部门新增单位、投资项目的登记联动制度,定期获取新增单位和项目资料,与统计登记名录库进行核对,及时将新增企业纳入名录库范围内,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与财政、税务、金融、交通等相关基础数据采集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指标情况,着力提升上报数据的质量,确保GDP核算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全县经济总量。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联系,落实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决算、国有资产清查和企业年度纳税数字,加强数据评估,确保三经普数据质量。

【统计法制建设】制定了《铜陵县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了《2014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铜陵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基础工作的通知》,为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154户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统计法精神有关文件进行了自查、清理、废止。对61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报表及数据质量情况,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当场反馈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对6家统计违法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按期整改处理。

 

撰稿:房后奎

电话:8814762

201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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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12:50 信息来源: 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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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4年,全县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统计整体功能,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全力抓好数据质量,努力做好统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被授予安徽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2014年度全县机关作风满意度测评经济管理和园区类第二名。

【统计改革】拓展一套表改革。扩大联网直报范围,将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纳入联网直报,改变了过去由统计部门层层上报的传统方式。创新源头数据采集方式。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突破传统的方式方法和组织模式,普查员通过手持电子设备(PDA)上门逐户进行GPS定位、拍照、登记,完成数据采集,实现在线传输。推广“数据安徽”移动客户端。积极向县各级党政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和社会公众推介使用“数据安徽”移动客户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宣传统计、应用统计,拓宽统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渠道,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经济普查】抓登记数量。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介,以及逐户发放告知书、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召开普查工作调度会议,通报登记进度,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的针对性措施。制定普查工作登记和PDA操作流程,下发给全县200多名普查员和PDA操作员。抓登记质量。下发参考行业数据,了解调查对象相关方面开支、运营指标情况;与财政部门联系,落实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决算数字、国有资产清查数字;与税务部门联系,落实了企业年度纳税数字;对服务业和其他小规模企业,实行提前介入核算,加强数据评估,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性、逻辑性和匹配性。抓登记总量。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划分116个普查小区,抽调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PDA操作员200名,分片普查登记、汇总、审核、管理。建立GDP核算和各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核查评估机制和办法,实行普查数据联审联评联控。普查初步结果,共登记法人单位2329个,比二经普增长67.6%;产业活动单位448个,比二经普增长44.1%;个体户13269个,比二经普增长15.4%,其中有证个体户8596户。

【专项调查】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和县政府的布置,落实调查制度,开展了一系列常规性调查和专项调查。相继完成了工业生产者价格、工业成本费用、企业景气、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商业、城乡住户一体化、退耕还林(草)监测、民生工程满意度、美好乡村建设对城乡一体化影响问卷、文明创建满意度以及全县机关作风评议等各项常规性调查。全面完成人口抽样、劳动力资源抽样、农村贫困人口监测、省直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省“十二五”医改规划中期评估满意度等专项调查工作;按照《铜陵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对我县主要目标实施了统计监测,并就调查工作进行分析。

【统计服务】围绕领导决策和经济发展进行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和分析,及时反映全县经济运行现状、问题并提出建议。全年共编发《铜陵县经济运行监测》12期;编发《铜陵县情》200册、《铜陵统计》7期、《统计专报》9期;发布《2013年铜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报统计信息10余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县统计局网站上发布信息61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统计信息量231次,受理群众咨询28件,回复率达100%。

【统计联动机制】建立与市场监督、税务、发改、经信、人力资源、民政等部门新增单位、投资项目的登记联动制度,定期获取新增单位和项目资料,与统计登记名录库进行核对,及时将新增企业纳入名录库范围内,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与财政、税务、金融、交通等相关基础数据采集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指标情况,着力提升上报数据的质量,确保GDP核算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全县经济总量。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联系,落实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决算、国有资产清查和企业年度纳税数字,加强数据评估,确保三经普数据质量。

【统计法制建设】制定了《铜陵县统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了《2014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铜陵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基础工作的通知》,为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154户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统计法精神有关文件进行了自查、清理、废止。对61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报表及数据质量情况,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当场反馈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对6家统计违法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按期整改处理。

 

撰稿:房后奎

电话:8814762

201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