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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办﹝2025﹞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桥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00 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需对列入《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的程序办理。
附件: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202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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