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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文号: 办〔2023〕13号
生成日期: 2023-03-13 发布日期: 2023-03-1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义安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2-8810151
关于印发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13:18 发布机构:义安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关于印发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

试点方案的通知

202313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桥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3 

  

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为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276号)和《关于确定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市、区)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3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经过开展为期1年的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符合义安区农村实际、适应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新路子。2023年,新增15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新增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推进天门镇金塔村、钟鸣镇金凤村、胥坝乡重新村、老洲乡光辉村和成德村5个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设试点;完成钟鸣、顺安、胥坝3个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升级改造工程;建成2所智慧养老机构;为1653名困难失能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配置智能手环;完成20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智慧化)改造;完成全区5000余名老年人能力评估,实现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全覆盖。到2025年,全面建成城乡全覆盖、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农村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独居、孤寡、残疾、计生特殊家庭等困难老人在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安全保障、文体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享受基本养老服务,持续增强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做到户户有人关心,人人有人照应,事事有人帮忙,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二、试点任务

(一)优化农村老年助餐服务

1扩大老年助餐覆盖面。在农村人口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选址,依托现有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再建成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助餐点)。2023年,在保障现有的33个老年食堂(助餐点)良好运营基础上,新增15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其中新增10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对老年人开放,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老年人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开设老年餐桌,支持农村居民区周边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通过“政府补一点,社区(村)支一点,老年人拿一点,社会捐一点、企业让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

2灵活老年助餐模式。积极探索“公益性+市场化”的助餐模式,加大政府对老年送餐服务的扶持力度。在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堂食餐饮的基础上,提供为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配餐送餐上门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统一购置“移动式”助餐车等方式,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等合作为老年人送餐;依托村老年协会等基层社会组织、志愿者与受助老人结为“邻里互助”对子,形成“以年轻带高龄,以腿脚灵活助行动不便”的互助模式;发挥乡镇办社会工作站、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老年食堂(助餐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稳定供应低廉、免费的爱心餐饮,多措并举让农村居家老年人享受基本助餐服务。

(二)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3发展“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加大农村互助养老财政补贴力度,对优秀互助养老服务实施主体单位发放激励奖金。引入中介机构建立“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模式,低龄、健康的老人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技能,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以时间银行积分的形式存储,到自己年老或需要服务时,可兑换同等时数的服务,打通“社区生活服务最后一公里”。引入志愿服务组织、社工组织、慈善组织等公益组织提供社区老人日间照料、膳食等服务,利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场地为老人提供文化服务等,帮助社区空巢老人和高龄老人度过幸福晚年。以结对帮扶为主要形式,村集体组织志愿者与空巢老人“一对一”“多对一” 开展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心理抚慰等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也可在村镇兑换生活用品或享受优惠补贴。

4依托村老年协会组织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推进天门镇金塔村、钟鸣镇金凤村、胥坝乡重新村、老洲乡光辉村和成德村5个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设试点。区民政部门牵头,依托村老年协会组织,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整合村医疗卫生室、老年体育活动场所、文化活动中心、基层社会组织等资源,鼓励爱心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中,为开展互助养老提供有力支撑。在各乡镇构建服务网络平台,由专人负责,按照“一乡镇一方案,一村一清单”,采取清单制+责任制,各乡镇因地制宜,确定辖区内互助养老服务需求和实施方式。村级选好精干力量,组织协调招募养老服务志愿者,确定帮扶人和结对人,结对帮扶情况上墙公示。

5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照料服务。引入专业居家养老服务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签订有偿帮扶协议,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为周边高龄老年人开展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失能等级提供分级照料服务。

(三)试点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

6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照护功能。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增设护理床、集中护理室、卫生间、无障碍通道等功能设施,完善消防、食品等安全措施,添置电视、健身器材等娱乐设施,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照护能力,吸引特困供养老人入住,提升集中供养率。

7鼓励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开展社会化代养。优化农村存量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在充分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低保等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集中托养服务。鼓励社会老年人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提高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

(四)探索“智慧+”养老服务

8加强智能科技赋能养老领域。实现智慧平台齐发力,建成区级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以养老数据平台为中心,以多个养老应用平台为载体,完善全区老年人口、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人才、机构入住、服务项目、培训资源等数据,为养老服务管理提供数据统计分析,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高效便捷的管理应用平台,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养老服务领域线上全面监管。推进2个智慧机构建设,加快创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引入智能化设备,提升机构照料服务水平。驱动智慧养老进家庭,深度赋能社区居家养老供应链及数字化服务体系。继续为200户困难老年家庭开展适老化(智慧化)改造,强化科技助老的力度,安装煤气报警、家庭一键报警等智能装置,确保紧急呼叫、安全应急服务到位,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住环境,提升居家生活品质;为1653名困难失能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配置智能手环,智能手环包含一键报警、呼叫、定位、健康监测等核心功能,为居家老人提供全天候保障。智能手环关联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为后续开发线上订单式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端口,切实守护农村留守、孤寡老人晚年幸福生活。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2023210日前)。各乡镇根据本方案,针对实施任务要求,制定本乡镇养老服务实施计划并上报。实施计划要可操作、明确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2月中旬12月中旬)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试点乡镇结合实际,深入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试点改革工作,12月中旬前形成各自特色和亮点。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312月底)认真提炼经验和做法,挖掘塑造一批适应农村养老服务典型,为全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提供经验。深化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农村养老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民政的区政府领导牵头抓总、区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区民政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牵头试点日常工作,确保试点目标顺利达成,试点任务全面落实。定期召开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试点任务,细化目标举措,督促试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落实财政保障。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助力度,将试点任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试点资金支持。采取上级补助、乡镇配套、乡贤捐助和个人自付等形式,多渠道争取经费支持,保障农村养老服务运行。试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用于老年助餐、互助养老、智慧养老和特困供养机构升级改造等养老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对参与老年助餐的社区居家养老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市、区每人每天就餐补助标准为1-2元,乡镇、村根据老年人实际困难情况加大减免力度,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老年人居家照料服务,每人每月补助服务费260-480元;全面开展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每人每月补助服务费50-578元;给予互助式养老优秀案例适当奖补资金。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镇和村(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广播、报纸、微信、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扩大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大力弘扬尊老孝老传统美德,引导老年人子女家属履行赡养义务,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老年人,形成爱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在老年食堂(助餐点)和村级养老服务站点进行线下集中宣传,重点普及暖民心老年助餐和互助养老等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附件:1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解表

3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吴玲娟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何庆蕾  区民政局

汪云飞  区发改委

胡光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财政局

沈正茂  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陶旭忠  区卫健委

   五松镇人民政府

张器荣  顺安镇人民政府

   钟鸣镇人民政府

   天门镇人民政府

查雨桐  东联镇人民政府

   西联镇人民政府

章胜利  胥坝乡人民政府

汪明敏  老洲乡人民政府

周振春  新桥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何庆蕾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大义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分解表

 

序号

工作职责

责任单位

1

负责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加强试点工作协调联络、督促考核、信息编报、经验推广。负责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项目包装准备和资金争取。

区民政局

2

负责结合财政实际,逐步增加对农村养老投入,加强资金监管等工作。

区财政局

3

负责配合做好全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对上资金争取和投资协调服务等工作。

区发改委

4

负责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审批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各乡镇(办事处)

5

负责指导并办理试点区域养老食堂(助餐点)、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指导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市场局

6

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

区卫健委

7

及时完成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总结亮点及经验。2023年新增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新增15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推进5个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设试点;实现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全覆盖;完成3家特困供养机构升级改造工程;建成2家智慧养老机构;为全区1653名困难失能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配置智能手环;完成20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智慧化)改造;协助完成全区5000余名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每月开展12次服务活动。

各乡镇(办事处)


附件3

 

义安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

时限

牵头

单位

配合单位

1

新增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

(新建:顺安镇星月村、顺安镇明湖村、钟鸣镇水龙村;改扩建:顺安镇东正社区、西联镇山东村、西联镇东城村、钟鸣镇金山村、东联镇东埂村)

2023

9月底

区民政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顺安镇、钟鸣镇、西联镇

2

新增15个老年食堂

(助餐点)

202310月底

区民政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局、各乡镇(办事处)

3

推进5个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建设试点

(天门镇金塔村、钟鸣镇金凤村、胥坝乡重新村、老洲乡光辉村、老洲乡成德村)

202312

中旬

区民政局

区卫健委、天门镇、钟鸣镇、胥坝乡、老洲乡

4

实现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全覆盖

2023

6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5

实现农村困难失能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2023

2月底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

6

完成钟鸣、顺安、胥坝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照护功能,提升社会化代养率

202312

中旬

钟鸣镇、顺安镇、胥坝乡

人民政府

区民政局

7

建成2家智慧养老机构

(夕阳红老年公寓、怡和永年医养中心)

202312

中旬

区民政局

顺安镇、五松镇

8

为全区1653名困难失能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配置智能手环

2023

4月底

区民政局

各乡镇(办事处)

9

完成全区200户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02310月底

区民政局

改造家庭所在乡镇(办事处)

10

完成全区5000余名困难群众能力评估工作,评估范围为本区特困供养人员、60周岁及以上低保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

2023

4月底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各乡镇(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