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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60031078151/202502-00120 组配分类: 垂直管理机构
发布机构: 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其它
名称: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义安分局主要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06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义安分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5-02-06 11:31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1. 负责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协助做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科学决策。为属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环保技术支持,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监测支持。

2. 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根据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3. 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在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项目环评审批和部分生态环境许可具体工作。

4. 加强与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相关部门的联系会商、联动执法、联合响应机制,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协作。

5. 做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促指导整改责任单位完成环保督察交办的各项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6.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

7. 负责乡镇(办事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指导。

8. 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保障工作,指导环境监测尤其是疫情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空气环境应急监测,按职责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集、转运、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铜陵市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负责人盛英壮)、污染控制股(负责人牟牧)、行政许可股(负责人文莉琳)、生态股(负责人陈爱玫)。

办公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62—8814734;

主要负责人: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乔新河;

邮政编码:24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