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组、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新桥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将积极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16项省级民生实事(其中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食品安全 “你点我检”、“惠民菜篮子”运营四项我区无任务)。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四好农村路”建设。2022年,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19.812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 55.372公里。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 100%,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 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 85%,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 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总体比例达到 48%,确保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2022年,全区棚改新开工160套,基本建成326套。(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3.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高龄津贴惠及所有 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 60%;完成 5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20张;完成县(区域)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 1个;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6个,覆盖面不低于 30%;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 52%以上;建成 1家智慧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4.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促进。调动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新增托位 2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 2.4个左右。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1所,投资计划 100万元,资助幼儿 177人次。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 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持在 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55%。(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体局)
5.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求职用工精准对接计划,全区组织招聘会不少于120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550户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2000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市场主体“招工难”、区内就业人口输出地和用工地“匹配难”等问题,助力“双招双引”和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推广“三公里"就业圈,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计划试点1个;组织150名以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个月即将离校毕业生及其他 16—24岁失业青年等,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6.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范围和人数,提高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2022年,完成4000名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完成2000名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对全区 857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开展一次“两癌”免费筛查。(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
7.困难群众救助。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生活无着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动态调整低保、特困救助等相关待遇水平。2022年,城市低保 10787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42人;特困人员供养 1152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残疾等级一、二级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三、四级每月不低于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 70%、80%左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 60%,稳定实现救助对象纳入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9.困难残疾人康复。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实施药费补助;为听障、脑瘫等贫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医疗救助。有效改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医疗康复状况,提高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2022年,为262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49名已安装辅助器具的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 3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3名儿童适配辅具。(责任单位:区残联)
10.困难职工帮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相应建档标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其中深度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 80%确定;相对困难职工参照深度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的 80%确定;意外致困职工按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总额的 15%确定。2022 年,困难职工帮扶生活救助 5户,子女助学 5户,医疗救助 12户。(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11.中小学课后服务。2022年,全区36所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统计口径,不含寄宿制人数大于100人的寄宿制学校、村小学(教学点)、学生数小于100人的小规模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鼓励各地各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2.15分钟健身圈建设。2022年,统筹建设13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3.15分钟阅读圈建设。2022年,建设2个城市阅读空间,初步形成“15分钟阅读圈”,构建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14.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依托区域性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赋予助餐配餐功能,为区域内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2022年,支持建成老年食堂1个,新增社区助餐点4个。(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5.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让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务。2022年,提供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20人。(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16.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2022年,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0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工作要求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全力做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压实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将民生实事放在突出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区财政局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各项目区直主管单位履行主体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落地项目推进职责,对照目标任务,聚焦养老、就业、托育、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抓重点、补短板,优服务、改作风,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二)强化过程管控。要精准推进实施,补助类项目要强化审批和公示等薄弱环节,优化申报流程,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各项补助按时足额发放;保险类项目要强化简便交费和基金安全等薄弱环节,加强政策宣传,采取便利措施,方便群众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工程类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要精准过程管控等,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民生工程资金足额安排到位,不留缺口,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的作用。
(四)严格绩效考评。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绩效评估和跟踪问效。全面开展民生实施项目绩效评估评价,积极构建起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管控、事后绩效评价的绩效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人大政协视察、特邀监督、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督查监督活动,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月度考评和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升民生实事工作绩效。
(五)抓好综合管养。相关部门完善建后管养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民生项目一体化管养工作,鼓励统筹资源、整合资金开展综合管养,将市政管护资源、力量和方式向农村延伸,善于用市场逻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项目运营管护,确保项目管好用好、确保建成项目发挥长久效益。
(六)注重宣传引导。创新民生工程宣传方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着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加强社情民意调查,主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有形、有感、有效,广泛争取理解和支持,努力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办公室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