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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千禧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文号: 义政〔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03-16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千禧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16 16:18 来源: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容貌和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铜陵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等相关政策规定,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千禧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地块内各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附属物已被列入征收范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铜陵市人民政府第60号令)等相关规定,该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经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有关情况已公布。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已作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房屋征收条件已具备。现决定,对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

项目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本决定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并在公布的签约期限内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安置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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