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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655458241X2/202410-00021 组配分类: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市政建设 / 其它
名称: 关于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3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发布时间:2024-10-31 15:26 来源: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申请条件

· 1.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2. 做好安全警示、围挡等防护安全措施;3. 申请单位应当在挖掘前自行联系地下管线(煤气、通信、电缆、自来水等)相关部门,对地下管线情况进行调查,在施工时应在相关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挖掘,防止挖破地下管线,如在挖掘过程中出现地下管线破裂或意外情况时,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险,保证安全,并承担所有责任。

二、申请材料

· 1、行政许可申请表(承诺函)  2、施工方案及图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3、批准文件(政府意向和规划4、快车道增设出入口需提供交警意见

三、申请流程

·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组织现场勘察,填写勘察意见;
3.根据申请材料、勘察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法定依据

·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 本项目涉及收费,收费依据:《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省建设厅建城字[1996]640号;城建[2002]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