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钟鸣镇> 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社会救助> 综合业务> 政策性法规文件
索引号: 003108252/202112-00108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钟鸣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它
名称: 铜陵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7
有效性: 有效
铜陵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21-09-07 12:04 来源:钟鸣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645元调至674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月人均839元提高至877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645元调至679元。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月人均1292元提高至1297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月人均1098元调至11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