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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6457633/201711-00106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铜陵市义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目录总表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1-16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义安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目录总表
发布时间:2017-11-16 00:00 来源:义安区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情况

权力类型

1

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

2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

 

3

县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4

县级环保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

排污许可证核发

 

6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或未经批准的

 

行政处罚

7

环境保护“三同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违反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规定

取消

8

未按规定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和脱硫装置的

 

9

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10

违反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规定的

 

11

违反限期治理规定的

 

12

 

不按规定登记、申报排污事项的

 

13

违反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的

 

14

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15

违反排污费管理规定的

 

16

违反环境污染事故的

 

17

违反需要特别保护区域管理规定的

 

18

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19

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20

机动车船舶违反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21

违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管理或转移联单制度

 

22

不按规定进行放射性管理规定的

 

23

不承担处置费用或环境恢复整治责任的

 

24

违反清洁生产管理规定的

 

25

违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26

违反臭氧层物质管理规定的

 

27

企业不公开环境信息的

 

28

对在住宅楼和未设置油烟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内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行政处罚

29

对各种产生噪声行为的处罚

 

30

排污费

 

行政征收

31

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行政强制(措施)

32

发生辐射事故或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采取的临时控制

 

33

查封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措施

 

34

强制拆除违法排放污染物设施、设备

 

行政强制(执行)

35

代履行

 

36

代处置

 

37

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

 

行政规划

38

工业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进行评级并公开发布

 

其他权力

 

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试运行审查

取消

39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安排使用

 

40

现场即时采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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