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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67430788884/202605-0001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3号议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1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3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18 09:11 来源: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张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团购自提点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议案”(18-7-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你关于制定管理规范的建议,答复如下:

正如代表所说,当前社区团购自提点的食品安全风险,核心在于“最后一公里”的监管盲区。食品在离开平台冷链、抵达消费者手前,极易在自提点这一环节因储存不当而变质。

针对此类现象,2026年4月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义安区社区团购自提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为社区团购自提点规范经营和基层监管提供有力抓手。

二、针对你关于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的建议,答复如下:

线上平台跨区域经营,基层执法面临“现场可见、权限难及”的履职困境。根据属地管理责任,我局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辖区内的社区团购自提点和团购平台本地经营者,将自提点食品安全和本地经营户团购行为纳入重点监管范畴。

三、针对你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答复如下:

2025年8月至10月,我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社区团购自提点摸排及整改工作。针对自提点经营不规范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局多措并举,立行整改到位:一是已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的商户,要求其规范经营,严格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持冰箱或冰柜内环境卫生整洁,定期除霜,严防交叉污染,按要求设置食品所需的贮存温度,温度不显示的,配备内置温度计,做好温控记录;二是未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的商户,如继续提供冷藏冷冻服务需按照食品数量配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冷藏冷冻设施并做好定期维护,若不提供冷藏冷冻服务,责令在平台内取消“支持冷藏/冷冻”标注。在专项排查的基础上,义安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举一反三,加强冷藏冷冻食品经营及贮存环节的日常监管:

1.对全区经营范围中含有冷藏冷冻食品经营的商户,提高巡查频次,并结合食品流通环节可视化监管工作,在散装冷藏冷冻食品区域设置摄像头,实现远程可视化监管。

2.对餐饮单位提供冷藏冷冻贮存服务的商户,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店餐饮原材料和外来贮存食品进行分区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对非食品商户提供冷藏冷冻服务的,督促其配备足够数量的冷藏冷冻设施,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防止食品污染。

4.加强经营主体准入把关,食品经营许可发放现场核查时,按照申请表登记内容仔细查看冷藏冷冻设施配备情况,严格把控许可范围。

四、针对你关于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等工作机制,依据《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局多举措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结合“3.15”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保健食品乡村行”等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实行“消费维权进超市”,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利用融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客观公正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及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安全问题,引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后续我局将充分把握社区团购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坚持依法监管、协同治理的原则,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常态化监管,促进社区团购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感谢你对我区食品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 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方佳丽

联系电话:8810798

 

                    

铜陵市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