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政策,依法保障农村村民合法居住权益,现就大家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建住宅?
申请农村宅基地具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才能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建住宅。
三、我因户籍迁出,没有被村集体认定为成员该怎么办?
2018年我区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权下放到村,由各村根据实际制定《成员认定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可以向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咨询有关政策。
四、我区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户内家庭成员2人以上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户内家庭成员仅1人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
五、我家有两处宅基地,但总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符合政策吗?
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六、农村村民如何分户?
户是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家庭户,一般由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组成,原则上:
1.夫妻为一户,不得再分户申请宅基地;
2.独生子女家庭户为一户,不得再分户申请宅基地;
3.多子女家庭,父母应与其中一子女为一户;其余子女达到法定婚姻年龄或因结婚需要可以单独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
4.无直系亲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年满18周岁后可以单独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
七、我是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哪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村民,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一)无宅基地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因实施村镇规划或国家、集体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搬迁的;
(四)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需要搬迁的;
(五)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征收需要拆迁,没有给予拆迁安置补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我家有两处宅基地,面积200平方米,乡政府不批准我宅基地申请,合理吗?
合理。根据《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你已有两处宅基地,且面积超过了规定标准,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九、我把自己住宅出租给别人开超市,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不能。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十、我家现有宅基地面积320平方米,小儿子结婚可以在别的地方再申请宅基地吗?
不能,现有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分户的标准,只能申请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
十一、我家住宅位于煤矿采空区,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吗?
可以。但须自行拆除原宅基上的房屋,将原宅基地交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十二、申请宅基地时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村民需要宅基地用地建房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有哪些流程?
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审批:
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查、报送→部门联审→乡镇审批→发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十四、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哪些要求?
农村村民住宅一般为2层,原则上不超过3层,层高不超过4米;原则上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预留空间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并根据实际情况妥善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十五、我在城里有一套商品房,已不再村里生活,请问怎么转让农村住宅?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住宅转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转让方另有合法住所,能够保障居住需求;
(三)受让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住宅或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四)转让行为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五)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清晰无争议。
转让行为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依法订立转让合同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十六、我是城市居民,父母去世后继承了农村的住宅,想拆除重建,可以吗?
不可以。农户整户消亡后,农房作为遗产可以依法继承,
继承人依法继承房屋所有权后,因房地无法分离,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当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使用权自然灭失,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十七、我单身一人,日常生活由侄子照顾,想把住宅赠与给他,请问如何办理?
农房赠与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赠与人和受赠人一般应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赠与的农房权属清晰无争议;
(三)赠与行为须经家庭成员同意,不得私自赠与;
(四)赠与行为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赠与行为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赠与方和受赠方可以订立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
如果你侄子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受赠方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当房屋倒塌后,宅基地使用权自动灭失,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十八、有城镇居民想买我在农村的住宅,请问可以吗?
不可以。农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