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零售药店予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名称
地址
中止开始时间
中止原因
铜陵江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顺安二店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东城大道与临津南路交汇处牡丹城A地块负一楼
2025年11月3日
自主申请
铜陵市义安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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