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废气: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项目箱破和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排气筒排放;通过厂房密闭,设置雾化喷淋、洒水抑尘设施、物料密闭输送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及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三)噪声: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确保东侧、西侧、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