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做好办结送交法律援助案件电话回访登记、卷宗材料综合评估和案件补贴发放。
2.安排落实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区人民检察院等律师现场(网络、电话、预约)值班,解答咨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等。同时向办案机关发出征询意见函,听取办案机关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
3.落实好全区2025年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严格目标管理、健全完善组织、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政府职责。鉴于省厅调整案件目标任务,想办法加快案件审批进度。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加大同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和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发展。深化便民服务内容,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的功能,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提出申请。畅通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
4.继续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行政复议工作,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并积极参加专题会,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确保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100%,提高全区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做好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和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
5.做好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参加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督促参考人员认真准备,全员参考、全员通过;督促区直各执法单位及时公布本单位、本领域行政检查标准;筹备印发《铜陵市义安区2025年“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
6.坚持参加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特别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省级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提示》
7.根据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点工作要求,出台我区试点方案。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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