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区市场监管局> 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 监督检查>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索引号: 113407067430788884/202503-00035 组配分类: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发布机构: 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2025年义安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5年义安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09:52 来源: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要求,结合义安区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义安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5年,义安区食品抽检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施递进监管,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和区域;优化抽检分工,统筹减少重复抽检;强化检管结合,建立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坚持检管结合,充分发挥食品抽检的“哨点”“雷达”作用,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任务

2025年,义安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1000批次。其中,食品550批次,食用农产品450批次。

(一)抽检任务

1.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50批次

(1)具体任务见附件1。

(2)抽检要求。加强本辖区内校园食品、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三小”食品等抽检力度,重点覆盖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社区便利店,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根据省、市局要求,参照《202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推荐表》(省局文件附件1-2)、《2025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推荐表》(省局文件附件1-3),并结合义安区实际进行了调整确定。各承检机构在计划执行中,参照附件1和附件2,结合抽检实际需要再度调整的,需报区局审核后实施。原则上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婴幼儿配方食品原则上由省局组织开展抽检。

2.区食用农产品抽检450批次

(1)具体任务见附件2.

(2)抽检要求。食用农产品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场所,在农贸市场抽检比例应不低于20%,适当降低小微经营主体的抽检比例。加大农兽药残留、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的抽检力度。

(二)抽样检验

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含食用农产品)参照《铜陵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执行。

(三)重点工作

1.全覆盖检。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在产获证食品小作坊和校园,参照市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内的附件5,保证各重点区域场所的抽检工作按时序全覆盖(7月底前学校覆盖率至少达到50%以上,10月底前全部完成;10月底前完成食品小作坊专项)。

2.双周检及周周检事宜。在市局统筹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品抽检涉及的“双周检”事宜(寒暑假除外)。参照市局校园食品抽检计划,抽检品种和项目按照《2024年校园专项抽检监测品种项目表》(附件3)进行抽检。及时将抽检不合格信息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对本地主要菜市场销售的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食品,针对不同销售主体、不同品种、不同批次,在市局统筹下落实“周周抽检”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食品安全,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及其追溯信息(如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

3.专项检。根据省、市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监管实际,落实食品安全“百姓点检日”活动、节令性食品、不合格跟踪、网红餐饮店等专项抽检任务,并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其中:2025年度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原则上应不少于100批次;根据实际确定校园食品专项抽检批次数;不合格跟踪抽检对象为2024年以来开展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小作坊且未进行跟踪抽检的以及在2025年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企业,需在核查处置完成后进行及时跟踪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抽检靶向。对舆情反映的食品问题,组织开展“随时检”,提高主动发现风险的意愿和能力。强化新业态新模式食品抽检,开展直播带货、生鲜电商、餐饮外卖抽检。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按市局要求,落实跟踪抽检;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

(二)聚焦群众关切。以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食品,校园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一老一小”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为重点;以农兽药残留超标,两超一非,果蔬保鲜剂滥用,肉制品、淀粉制品等掺杂使假等问题为重点;以学校食堂及集中采购单位,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快餐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区域场所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提高网络销售食品抽检比重,规范网络销售行为。

(三)强化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全市一盘棋思想,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推进均衡抽检,提高抽样覆盖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压实压紧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机构管理等工作责任。

(四)增强处置效能。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递进监管,提升核查处置质效。针对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产品、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企业,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曝光典型案件,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提高核查处置威慑力。要深化“三书一函+核查处置”运用,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落到实处。要强化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召回,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流动诊所”帮扶内涵,推动实现“处置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风险、提升一个产业”。

(五)强化检管结合。组织开展管“呼”检“应”工作,有力有序进行抽样检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等工作。及时将在抽样过程中发现的有关信息推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助推基层监管部门靶向监管。

(六)科学制定计划。按照要求,结合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实际,统筹科学制定全年全区食品抽检计划。针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食品安全标准变化等,以及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动态增补抽检品种项目。食品抽检计划报市局审核,确保食品抽检计划编制精准。

(七)均衡推进任务。均衡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周密部署,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企业的抽检比例,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的抽检频次,一、二、三、四季度应分别完成全年抽检任务量的20%、50%、75%和100%。充分利用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安徽食品抽检”微信小程序超限提示等功能,增强抽检的均衡性。

(八)坚持抽检为民。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提高“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通过“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意见征集系统,实时征集抽检的食品。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食品抽检工作,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和幸福感。依法依规开展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

(九)强化预警交流。严格审核把关抽检的公布,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加强数据挖掘和分析,形成各类分析报告,积极报送当地党委政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风险会商,深化部门、区域会商,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教育,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认知,引导科学合理膳食。

(十)严格机构管理。要综合采用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留样复核、能力验证等多种手段,持续加强机构管理,确保抽检数据合规、真实、准确。加强对低价中标、问题发现率低、质量问题多发等承检机构的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报告的承检机构,应及时通报认可检测等部门。

(十一)提升数据规范。强化抽检监测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保证抽检监测数据安全。按要求在线组织抽检工作,规范填报抽检数据。不合格数据已在国抽信息系统完全提交,且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检验报告送达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得撤销处理;其他已提交的食品抽检数据,在撤销和退修前,由市局初步审查,并经省局审核同意,涉及不合格样品的,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退修前应通知领办核查处置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国抽信息系统中核查处置数据的抽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持按需开设国抽信息系统账号,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清理调整。

根据情况报市局审核后,可对抽检计划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