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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项目焊接和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和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 6.2024)表中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 7-1996)表中相关要求。
(二)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桶(含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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