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14-5-7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关于加强对老年代步三轮、四轮车销售的监管的建议,答复如下: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电动车日常管理,区公安分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义安区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围绕电动车安全,明确职能分工,压实电动车经营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加强电动车销售环节的日常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电动车经营户的违法经营、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等行为。区公安分局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按规定登记上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多次联合召开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推进会,对电动车销售经营户开展政策法规集中宣讲,并签订《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要求商户公开透明车辆性能、属性及使用范围。
二、针对关于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日常监管的建议,答复如下:目前,区公安分局一是联合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社区、村干部全方位、无死角的入村入户入企,掌握全区三、四轮电动车底数。二是强化所队联合工作机制。协调各派出所、特巡警警力支援交警路面一线,联合辖区交警中队开展流动执法,全面加强管控力度,查纠电动车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三是通过交通违法管理系统,依托市道联办、区道联办、属地政府等多平台,与铜陵市铜官区、郊区联动,对我区电动三、四轮车采取户籍化管理模式,即“一车一档”,车主信息登记、车辆属地编号,形成交通违法可查实、属地管理有依据的多级监管模式。对无号牌、无临时过渡编号的电动三、四轮车,采取与商家协商退货(无法上牌登记)、扣留车辆、强制报废、处罚等方式,齐抓共管。
今年以来,查处农村道路重点违法行为5737起、“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1624起、电动车驾驶人不带头盔5000余起、电动车逆行780起、电动车闯红灯243起,查处超员、违法载人共436起。
三、针对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答复如下:目前,区公安分局针对交通安全宣传专门成立宣传小组,开展多元化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农村地区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农村集市、庙会等人员集中的时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举办文艺演出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在学校、村委会等地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关注特殊群体,针对老年人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老年人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讲解常见的交通标志和标线。三是利用新媒体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交通安全宣传信息,了解群众的关注点和需求,精准推送交通安全宣传信息。
今年以来,我区交管部门结合“三月三民俗文化节”、“春耕”等主题活动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培训10余次。对农村地区60岁以上群体,通过“交管12123”短信平台推送宣传信息6000余条,与文旅局联合开展电动车交通安讲,发放宣传单页5000余份。
主办(分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吴斌
联系电话:887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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