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8号)精神,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困难群体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现就做好义安区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在义安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享受期限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下列人员可享受至法定退休年龄。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以初次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两年。
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采取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月给予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三、补贴标准
(一)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四、申报时间
2025年社保补贴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具体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
1-6月份补贴个人申报及乡镇(办事处)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29日,区级复审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7-12月份补贴个人申报及乡镇(办事处)初审时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2月27日,区级复审时间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五、申报方式和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应于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填报《铜陵市义安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报并提交至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社区(村)。
(二)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初审。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在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受理申报并审核,填写《XXX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申报花名册》(附件2),并在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公告栏公示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五日,无异议后汇总上报;
各社区(村)将附件2交由所属乡镇(办事处)审核后汇总为《铜陵市义安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三)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复审。对经乡镇(办事处)审核通过的《XXX乡镇(办事处)、社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申报花名册》(附件2)、《铜陵市义安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3)进行复审。
(四)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批。对经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铜陵市义安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3)进行联合审批,审批完成后区人社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申请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注意事项
(一)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申请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项补贴必须一次性同时办理。
(二)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当月开始享受,文件涉及的年龄均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及时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信息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统计工作。
(四)申报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的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户名、卡号及开户银行需准确有效。
(五)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情况由所属乡镇(办事处)、社区(村)通过内部系统获取并审核,无须申请人提供;无法从系统获取的其他相关情况,由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稳定就业或创业的,再次失业后需重新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认定后才可以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七)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文件规定,从2025年4月份开始,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得同时发放社保补贴。
(八)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关于申请人退休年龄的确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进行对照查询。在国家延迟退休政策前已享受补贴的,享受时间按照初次享受补贴的时间核算。
七、工作要求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村)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保证辖区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申报期限内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补贴。
(三)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应发布公告告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时间申报,本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核实申请人的灵活就业情况和缴费信息,做到每人必查,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杜绝弄虚作假、冒领、骗取、错补等情况发生。
(四)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申报,未能按规定时间到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五)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村)要按照本文件的附件统一格式填报。
(六)本通知由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澎、夏孟云 联系电话:8826010
(七)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联系电话:
五松镇:8817990;顺安镇:8892230;
钟鸣镇:8295265;天门镇:8751092;
东联镇:8233559;西联镇:8333871;
胥坝乡:8851007;老洲乡:2188757;
新桥办:2292220。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