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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6k16457633c/202506-00023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6月27日拟对安徽国弘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湿拌砂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7
有效性: 有效
6月27日拟对安徽国弘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方湿拌砂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7 14:50 来源:义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2-8827515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6万方湿拌砂浆扩建项目

义安区东联集中工业区

安徽国弘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众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拟利用公司干粉砂浆生产车间内西侧区域,购置上料系统、筛分系统、湿拌砂浆全自动搅拌系统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各项生态环境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6万方湿拌砂浆的生产规模;同时在现有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制品生产线新增一台切割机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不变。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一)废气: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62-2023)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雨污分流,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