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安区残联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2025年5月)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区残联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关于印发《铜陵市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残联〔2025〕25号) |
我区享受低保或属于原建档立卡对象、持有精神类别残疾人证且有服药需求的城乡困难精神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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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本人或其监护人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办)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铜陵市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新增对象提供患者当年或上一年度的门诊、取药或住院治疗等服药需求证明材料。经乡镇(办)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后发放补助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882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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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残联 |
“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 |
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实施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皖民生办〔2025〕2号和2025年铜陵市“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铜残联〔2025〕23号) |
一、二级精神和一级智力、一级肢体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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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自愿申请(首次须于5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级残联会同本级民政审核-区级残联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882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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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残联 |
残疾人创业扶持、阳光大棚 |
《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 |
我区户籍,有第二代残疾证,达到就业年龄段,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形式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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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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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定-区财政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882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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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残联 |
一户多残 |
关于印发《铜陵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救助金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残联〔2016〕1号)和关于做好“一户多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铜残联办〔2019〕2号) |
补贴到户,一户多残的低保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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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元/户.年 |
720元/户.年 |
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区级残联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882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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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残联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市残联《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的通知》(铜残联〔2024〕78号)文件 |
持证下肢残疾人 |
2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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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携带申报材料直接前往区残联申请办理。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882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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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主管部门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还是到人;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和县级标准分别填报;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发放时间:按月、季、年度发放;咨询电话:填写主管部门业务科室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