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义安区政府办公室> 其他法定信息>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407060031078151/202503-00005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报告
名称: 铜陵市义安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2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义安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2 09:17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和《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定和公开工作办法》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突出高位推进。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区委党校培训课程等重大文件和重要学习计划,确保融入全区法治建设全过程。紧抓“关键少数”。全区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重点学习内容。8月,义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区领导交流学习体会。各乡镇、单位党委(党组)及时进行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心得,形成“头雁效应”。开展宣传宣讲。邀请法学专家、社会律师开展10场次示范宣讲活动,通过理论和案例结合,加深不同对象的理解和认同。利用培训讲座向普法骨干和“法律明白人”赠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型融媒手段。通过“魅力义安”微信公众号、《今日义安》报纸法治园地专栏发布内容,形成共识。

(二)坚持依法决策,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编制并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乡镇(办事处)制定发布本年度目录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对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细化,提高审查工作效率。2024年,共处理区政府常务会议题68件(其中:规范性文件审查4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提出审查意见170余条。全面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利用13名法律顾问和21名公职律师的专业能力,确保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性与合规性,防范法律风险。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运行的通知》,为法律顾问日常服务提供指导。2024年,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涉法事务150余项,提供法律意见200余条,提供法律咨询2800余次。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动态认领调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以《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省2021年版)》为基准, 对梳理认领涉区本级15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57项的改革情况进行督导。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更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注册时,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相应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市场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完善监管方法和手段,强化日常监管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不断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科学谋划智慧城市建设,为便民利企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2024年,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10957件;区交易平台交易项目59个,控制价2952.62万元,中标价2723.98万元,节约率7.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印发《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清理截至2023年底前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乡镇(办事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文件13件,宣布失效文件11件。

(三)加强执法监督,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印发《全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涉企违规执法、过度执法、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检查等问题,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2024年,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渔政执法支队和无为市、繁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长江流域交界水域禁渔联合执法行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改革,推动市场监管、交通、生态等5个行业领域事项“只查一次”。2024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优化入企检查计划,联合区运管中心和公安交管部门对19家普货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高执法效率,降低企业迎检负担。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制定《义安区乡镇承接县级审批执法赋权事项目录》,确保赋权事项承接到位。2024年,部分县级执法权限已下放至各乡镇,区直赋权单位与9家乡镇(办事处)全部签订乡镇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88人通过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其中乡镇新增执法人员48人。开展综合执法领域业务技能竞赛,全面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2024年,全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检查行为2291件,其他行为7件。区直单位监管事项覆盖率合计63.6%。各区直单位监管动态被省级采纳发布合计16条。

(四)全面履行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制定《关于建立义安区政法机关“安商护企”挂牌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专业化服务团队,为挂牌园中园和重点单位提供多对一的专业法律服务。加强企业名誉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改革,开展暖企执行攻坚行动,护航企业发展。创新办案方式,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协调,成立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打造“知汇义安”知识产权特色品牌。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召开“送法暖民企”政企座谈会,开展专项普法和法治体检活动5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80余条,发布典型案例4篇。推行公平竞争审查会商会审制度。通过横向和纵向会审两种形式,加强与区直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会商会审记录,2024年,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3份。

(五)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推进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健全审理流程,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复议调解力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主渠道作用。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6件,受理43件,不予受理3件,共办结43件。其中撤销7件,确认违法3件,维持10件,驳回7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终止11件,调解2件。综合纠错率23.26%,调解和解率30.23%,无复议后诉讼案件。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印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督促各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2024年,全区行政应诉案件开庭审理的24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5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2.5%,无败诉案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2024年制定出台《义安区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风险预警处置,提升响应处置规范性。

(六)坚持监督约束,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力

推进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工作。修订出台《义安区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实施领导干部述法与述职一并进行,实现全区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述法全覆盖。全区约700名领导干部参加书面述职述法。召开专题述法评议会,天门镇党委、五松镇政府、区文旅局等八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专题述法。试点推进乡镇专题述法。10月,东联镇组织开展述法评议会,六个村(居)及部门负责人现场述法,并对现场述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测评。法治督察问效持续发力。制定年度法治建设督察计划,明确全年督察重点,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区委督查检查重点内容。12月,组织开展全区法治建设督察并制发督察整改清单。推进诚信建设。制定《义安区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构建信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新体系,全年实施“承诺即开工”项目8个、承诺事项40余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424项,帮助企业修复失信信息47条,进一步推进“信用铜陵”义安建设。持续深化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设。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准确记录并公开区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并建立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归集至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核查、督办、反馈的闭环治理机制,严肃整治失信行为,督促整改。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快。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进程中仍然存在赋权执法事项实施率、 覆盖率不高,与授权单位衔接不足等问题,受编制、人员的约束,乡镇行政执法力量不足,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协同联动沟通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起草、审查等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各环节工作标准的部分细节有不一致的地方,需要进一步优化。

(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不平衡。仍有部分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公平竞争审查的意识不强,重视度不够。一些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人员不固定,审查人员对审查标准了解不深不透,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难以满足工作要求。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突出政治引领,在打造法治思维上见行见效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覆盖,坚持学思悟统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继续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统一起来,推动各项举措高效能落实,提高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做好“十四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总结评估工作,启动“十五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编制工作。坚持科学编制、民主编制、依法编制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施。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协调推动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法治建设工作。

(二)突出依法行政,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上落细落实

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机制。优化审查范围、程序、送审衔接等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全面推进乡镇(办事处)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乡镇(办事处)合法性审查从“全覆盖”向“精细化”转变。公布区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发挥乡镇(办事处)行政执法监督室作用,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镇街延伸;采取“驻点式”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知识测试、回访执法对象等方式,进驻执法单位进行评查执法检查,择时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执法监督活动;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乡镇所呼、部门有应”的执法模式,与区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协作会商、争议处理、执法协助等两级执法联动机制,切实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健全出庭应诉机制。建立行政诉讼案件督导制度,逐案督导、定期发布全区行政应诉情况通报,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主动出庭、带头应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府院联动”制度化,建立联合会议制度,促进信息共享、案情研判、观点交流,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合力,努力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诉讼案件。

(三)突出普惠职能,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上增质增效

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优秀典型案例的宣传,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围绕重点普法内容,结合“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宣传活动。深入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和管理,推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建设。抓住重点普法对象,组织普法志愿者和村居法律顾问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与实体平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移动办”“掌上办”“指尖办”,助力公共法律服务普惠、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