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义安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义政〔2024〕37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2年10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2024年2月12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印发《铜陵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铜政〔2024〕8号)。根据省市新出台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我区出台的《义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义政〔2018〕122号)与上位法不匹配。
二、出台目的
结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巡视整改要求,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委牵头负责对义安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三、起草过程
2024年4月初,我委启动义安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并于6月11日通过文件征求各区直部门、乡镇(办)、园区及耀安集团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铜陵市义安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19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卞国辉组织召开专题会,专题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我委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铜陵市义安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送审稿)》。6月21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于7月2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五十条,主要包括:
1.总则部分,共8条,主要明确文件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政府投资原则、资金使用方式、部门职责等内容;
2.政府投资决策部分,共14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有关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的编制要素、审批流程、审批部门,以及根据《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简化审批流程的说明;
3.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部分,共9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相关内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部门、纳入投资计划的条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投资计划制定程序;
4.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部分,共9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实施、项目变更、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程序,特别是对《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未明确的“较大变更”作了具体说明,并明确了工程变更的内容、标准、程序;
5.监督管理部分,共8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内容、监管管理职责、信息公开等内容;
6.附则部分,共2条,主要明确文件解释部门为区发展改革委,本办法适用于区政府、义安经开区、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有企业等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原《铜陵市义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义政〔2018〕122号)、《铜陵市义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办〔2018〕99号)文件同时废止。
五、创新举措
《办法》充分吸收了我市政府投资管理经验,立足政府投资关键环节和基本制度,突出实践性和操作性,对项目审批权限、年度投资计划编报、简化审批程序等事项进行细化,尤其是对项目审批及实施变更相关内容作了细化明确,健全了政府投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
六、保障措施
坚持规范审批与优化服务并重,明确可以简化审批程序的项目范围及操作流程,提出部分项目实行代建制、鼓励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以及将失信信息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着力把“投资审批服务更加便捷、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有效”的要求落实到位。
解读机关: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办 章功强
咨询电话:0562-881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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