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区商务局:
铜陵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号由代表储慧玲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会积极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加强季度考核,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针对农贸市场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营造良好的氛围。
铜陵市义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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