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及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4〕131号)有关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认真解读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结合铜陵市实际情况,充分沟通各方意见,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了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完成省住建厅分配我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72户,其中,枞阳县80户、义安区62户、郊区30户。另外,各县区继续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由目标任务、保障对象与补助标准、改造方式与时限、管理要求组成。详细情况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172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保障对象范围:主要是明确六类保障对象范围。
(三)补助执行标准:主要是明确分类补助标准。
(四)改造方式与时限:主要是明确不同等级危房所采取的不同改造方式,以及危改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
(五)管理要求:明确基本原则、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创新工作机制、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改造效果、加强工作调度
五、创新举措
加强农户信息比对,危改对象认定更精准;强化危房评定,房屋评定程序更规范。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在任务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七、注意事项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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