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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67430788884/202404-00008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义安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2024年4月12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2
有效性: 有效
义安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2024年4月12日)
发布时间:2024-04-12 15:16 来源: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2024年4月12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CF_WSH) 处罚名称(CF_CFMC) 处罚类别1(CF_CFLB1) 处罚事由(CF_SY) 处罚依据(CF_YJ)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相对人名称(CF_XDR_MC)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F_XDR_SHXYM)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CF_XDR_GSDJ)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CF_XDR_SFZ) 法定代表人姓名(CF_FR) 处罚结果(CF_JG) 处罚决定日期(CF_JDRQ) 公示截止日期 处罚机关(CF_XZJG) 当前状态(CF_ZT) 数据更新时间戳(SJC) 备注(BZ)
1 铜市监处罚〔2024〕2-63号 义安区顺安镇爱宝阁母婴用品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2023年12月18日,我局收到投诉举报(履职申请)书,反映在当事人处购买的2款辣条超过保质期。12月19日,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处现场检查,未见投诉涉及辣条在售;现场在左数第三列第四排的货架上见百草味川香麻辣牛肉1袋在售,已超过保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义安区顺安镇爱宝阁母婴用品超市 92340764MA2NP19X8B     童兵 一、警告;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4/4/7 2027/4/6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      
2 铜市监处罚〔2024〕2-61号 义安区顺安镇百泉酒坊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案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2023年12月18日,我局收到投诉举报书,内容为投诉举报人在当事人处购买的桑葚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该酒坊现场负责人全程陪同,见未售完的桑葚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 义安区顺安镇百泉酒坊 92340700MA2PUFKPXY     朱艮芳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
三、没收违法所得15元整;
四、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合计罚没款2015元。
2024/4/10 2027/4/9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      
3 铜市监处罚20242-76号 铜陵县五松镇玉香水果店二店涉嫌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经营行为不符合有关食品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货查验)案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2024年1月11日,我局接到投诉反映铜陵县五松镇玉香水果店二店销售的生姜包装上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许可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铜陵县五松镇玉香水果店二店 92340764MA2PW317X0     阮玉香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5元;罚款500元。 2024/4/3 2027/4/2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