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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5:20 来源:义安区民政局 字体:[ ]

义安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义安区民政局遵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准则,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关键领域信息,保证公众能够方便地获取所需信息。全年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条,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申请渠道畅通、答复及时准确。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率达到100%。同时,我们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对复杂或疑难的申请,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理、合情。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审核流程和保密审查等要求。

加强信息分类管理,确保准确性与时效性,定期梳理和更新已公开信息,保障完整性与连续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们积极且充分地借助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这一重要载体,大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政府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检索与查询功能。通过定期发布民政工作动态以及开展政策解读的有力举措,切实增强了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交流。与此同时,我们切实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维护和及时更新工作,全力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我们积极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以强有力的举措确保各项任务精准落地、扎实推进。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与指导力度,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专业水平。与此同时,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舆情热点,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启动整改程序,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在本年度工作中,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也未出现涉及责任追究的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主要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 政策供给适配性不足: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虽按要求发布,但解读内容偏文字化、理论化,缺少场景化案例和可视化图表,与2025年要点中“增强政策可读性与获得感”的要求存在差距,导致市场主体和群众理解不深、享受政策不及时。

2. 公开渠道覆盖不全面:虽已建成“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矩阵,但线上渠道的移动端适配性不足,部分老年群体、偏远地区群众对新媒体操作不熟悉;线下公开栏更新频次低,与2025年要点中“推进公开服务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相比,基层公开服务的精准性和便捷性有待提升。

3. 依申请公开质效待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内部流转机制不够顺畅,部分跨部门申请存在协调滞后问题,且对复杂诉求的主动沟通、释明工作不到位,与2025年要点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要求相比,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1. 优化政策供给与解读:建立“政策起草+解读同步”机制,对涉企惠民政策配套制作一图读懂、短视频等可视化解读材料,并通过政务新媒体、行业协会、企业服务群等定向推送;开展“政策进园区、进社区”宣讲活动,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触达,切实落实“增强政策获得感”的工作要求。

2. 推进公开渠道向基层延伸:升级政务网站移动端适配功能,增设适老化操作模块;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公开栏和查询终端,定期更新民生类政策;联合网格员开展“上门送政策”服务,解决基层群众“获取信息难”的问题,落实“公开服务下沉基层”的要点部署。

3. 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优化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时限与责任,建立跨部门协同响应机制;对复杂申请实行“首接负责+主动沟通”,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充分了解诉求,提高答复精准性;定期开展办理质效复盘,确保所有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以实际行动落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做法

在推行“互联网 + 政务服务”模式的过程中,我们积极依托并广泛运用各类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手段,稳步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模式在各层级、各领域的落地实施。目前已实现多项民政业务的在线查询与远程办理功能,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了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响应速度和整体办事效率。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进一步优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透明、优质、高效且人性化的政务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