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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新桥办事处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专人管理,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义安区新桥办事处”共发布稿件216期、470条,实现政务新媒体与传统公开方式有效互补,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及时性和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组织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健全完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栏等线下平台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对照区政务公开办公室部署要求,及时修订《新桥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网站信息、地址、联系电话、依申请公开流程等要素,按规范调整信息公开目录结构,保障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
扎实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法定事项,加强政务新媒体渠道建设,对民生实事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草案,依法开展意见征集,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政策实效,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惠企类政策均明确申报流程、材料清单、咨询人员及联系方式;群众办事类政策全面公开受理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办理程序、时限及相关注意事项。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注重能力建设,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2025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未收到相关不良反馈,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提升、公众参与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在政务信息发布过程中,采用群众听得懂的表述方式解读专业术语,对政策文件及重要信息开展深入浅出的阐释,准确传达其核心内容。
二是加强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协调对接,切实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三是健全互动回应机制,积极构建更为畅通有效的公众参与渠道,鼓励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与监督全过程,推动政府与公众形成良性互动的良好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