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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09:59 来源:义安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医保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密围绕医疗保障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服务,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规范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主动公开法定范围,围绕医保重点领域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便捷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区医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信息源头管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从源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已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发布信息。三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细化本部门公开事项标准,提升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四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用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医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便民服务。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宣传栏、查阅点等线下渠道,公开服务信息,提供办事指引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中心、股室职责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中心股室协同推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敷衍塞责、违规操作等行为,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主要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通俗性有待增强。 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形式相对单一,多限于文字解读。

2.“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落实不够彻底,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边界的把握不够精准

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在2025年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与效果。对重要医保政策推出“一图读懂”、简明问答、短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实录等多种解读产品。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