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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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25年,义安区商务局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5条,内容主要集中在建议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其中包括: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1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机构领导7条,机构设置3条,财政资金7条,应急管理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招标采购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新闻发布1条,政策解读5条,回应关切6条,监督保障5条,其他信息15条等。局微信公众号“铜陵义安商务投促”共有2760个订阅量,信息发布39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局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持续优化栏目设置,完善信息检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加强内容建设和日常监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运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商务动态、政策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增强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开展商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优化商务重点领域目录升级、事项公开工作,做好政务公开查评工作,针对政务公开集中测评反馈的各类问题,明确专人进行整改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商务系统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不够到位,发布不够及时,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提高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协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心关注,同步做好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是学习借鉴优秀解读案例,增加媒体解读、图片解读等形式,结合线下走访宣传惠企政策,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工作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