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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4:57 来源:义安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义安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方位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的公开透明化进程。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积极塑造阳光、透明、高效的应急管理部门形象。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公开,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积极主动准确回应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提升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

义安区应急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多渠道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内容,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截至2025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19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信息更新和维护,向机关各科室、下发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要求、政务信息任务分解等,量化分解落实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的责任,并纳入目标管理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更新公开目录。结合单位职能,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3个重点领域的信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重点做好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让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可视化。

(五)监督保障

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培训,提升业务人员能力水平。按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要义,针对工作中的重点和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辅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本年度未邀请第三方开展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主要改进情况

一是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策文件的公开,采用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二是对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发布内容的信息时效性、附件有效性、内容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动态监测,着力打造优质规范的政务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