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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发改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9:26 来源:义安区发展改革委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坚决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委紧紧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及时宣传相关政策,规范我委工作信息,全面加强政策解读,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区发改委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委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余条。其中包括:部门文件6条,决策公开部署17条,意见征集3条,意见反馈2条,计划规划15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财政资金1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5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7条, “双随机一公开”4条,重大建设审批与管理158条,价格与收费15条,政策解读3条,回应关切3条, 监督保障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5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畅通、准确、规范和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方式拓宽政府信息来源通道,以便及时、高效完成信息的获取或制作。二是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开的范围,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在行动等栏目;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重大建设审批与管理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监督保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年初印发《区发改委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责任清单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高质、准确发布。二是部署落实。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整改到位,对需公开的信息按照组配栏目进行分类、分栏目及时更新公布。 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我委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但在工作实践中,仍发现一些有待加强的环节: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与常态化管理有待增强。 部分动态类、进展类信息的发布存在一定延迟,个别专题栏目内容未能实现与工作进程同步更新,常态化维护机制需进一步压实。      

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与传播效能有待提升。 解读形式仍以文字材料为主,运用数字化、场景化、互动式解读手段(如简明问答、短视频、动画等)相对不足,导致政策传达的覆盖面、吸引力和穿透力未能最大化。

三是公开内容的精细化与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公开信息侧重于结果公开,对决策背景、过程及依据的展现不够充分;信息分类、展示格式的规范性有待统一,距离“让群众看得懂、易获取、好参与”的标准尚有提升空间。

(二)2026年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不足,我委将在新的一年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流程管控,提升发布时效与质量。 优化内部信息产生、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与时限,借助信息化手段设置更新提示与督办节点。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政策相关信息的归集与主动推送力度,确保公众关切及时回应,应公开事项全面、准确、及时落地。

二是创新解读方式,增强政策传达效果。 制定年度政策解读专项计划,鼓励采用多元化形式进行解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科室制作图表、视频、案例解读等能力。探索与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平台合作,拓宽解读渠道,着力提升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的频次与质量,使政策内涵更清晰、更接地气。

三是深化标准建设,促进公开服务优化。 依据上级最新标准指引,修订完善我委政务公开目录清单与内容规范,细化各领域公开要求。着力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过程管理,丰富公开维度。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便利性,以更优质的公开服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