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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09:51 来源: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025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该报告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上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邮编:244151,电话:0562881482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局始终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与满足农民群众需求为核心导向,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以提升政务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优化公共服务效能为目标,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91,其中政策法规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06条、规划计划26条、建议提案办理33条、行政权力运行13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8条、涉农领域补贴23条、回应关切11条、其他信息条139

主动公开内容紧密围绕三农领域中心工作与社会关切:一是全面公开惠农政策与资金信息,及时发布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项目的申报、分配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透明。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农业农村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等进行全链条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三是规范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动态发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始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二是推进标准化管理,动态更新并细化农业农村领域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与业务职能关联。三是加强信息管理,对本部门产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形成目录清单,提升用户检索效率。通过规范信息产生、审核到公开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可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主平台,持续优化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用户体验。积极探索平台融合发展,在用好网站主阵地的同时,有序运营局属政务新媒体义安三农微信公众号,作为政策速递、工作动态宣传的有效补充。通过强化平台间的协同联动,初步构建了统一规范、便民高效的多元化公开平台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动态发布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信息公开工作细则多次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会议,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公开意识。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主要改进情况

2025,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少数信息公开仍停留在结果公开层面,决策背景、过程信息及基于数据的深度分析公开相对不足。二是网站与新媒体平台间的联动效果不能完全发挥,信息发布的联动性有待提高。三是针对政务公开的深度与广度,部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举措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升级。一是着力提升公开内容的精细化水平,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梳理决策过程中的背景依据、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等关键环节信息,加强政策深度解读材料的公开,让公众更清晰更直观地了解政策带来的实效。二是明确各平台的功能定位与内容侧重,实现重要信息在各平台的及时共享、精准推送和差异化呈现,提升信息传播的整体效能与覆盖面,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多元化需求。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与交流,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积极借鉴先进地区优秀经验和做法,推动理念更新、视野拓展,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