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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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天门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持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为民服务能力,助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镇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85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8条,回应关切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42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我镇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一是健全机制,筑牢基础,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相关科室协同、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安全。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不断细化,内容、时限、载体和责任主体更加明确。二是聚焦重点,深化内容,政务公开精准化水平持续增强。我镇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切,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本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清单,聚焦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对重点领域公开栏目进行排查、更新与维护,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三是服务大局,注重实效,政务公开综合效应有力彰显。我镇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政务公开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需求。全面及时公开涉企政策、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信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镇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引导社会预期。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排查整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错敏词等信息工作65次,针对发布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镇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和内容质量。以天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对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秀美天门”微信公众平台主动推送新闻资讯、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方式。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及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政策资讯等1200余篇(条)。
(五)监督保障
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三审制”,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到位,该保密的保密到位。公开后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2025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持续完善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照我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政民互动、提升治理效能的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信息获取便捷性、准确性和实用性的新期待,仍存在需着力改进的空间。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回应与互动深度有待拓展,未能完全满足公众对政策背景、执行标准和后续影响的深入了解需求;二是精准服务与场景化应用尚有不足,重点领域信息供给的针对性、可及性有待加强。
为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做好以下两方面:一是深化政民互动,提升回应与解读实效。在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的基础上,重点强化政策出台背景、关键条款内涵、常见问题示例及具体办事指引的阐释。推动解读方式从“单向发布”向“互动解答”深化,针对不同受众需求,灵活运用线上直播答疑、场景动画演示、案例故事解析、问答手册推送等多样化形式,增强政策传播的亲和力、引导力。二是强化精准供给,增强重点领域服务效能。围绕公众高度关注的重点民生领域,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相关站所的主体责任与协同要求。在保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的基础上,着力提升信息的实用性和集成度。推动信息发布与具体应用场景结合,提供清晰易懂的办事指南、数据清单和常见情形指引。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动态更新与效果评估,确保公开内容真正对接群众需求,有效支持公众办事决策与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