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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发改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39 来源:义安区发展改革委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2024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邮编:244151,电话:0562-881481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落实依法行政、企业服务紧密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现结合我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3余条。其中包括:部门文件12条,决策公开部署12条,意见征集4条,意见反馈4条,计划规划17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财政资金17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9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9条,行政权力运行75条, “双随机一公开”8条,重大建设审批与管理175条,价格与收费255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4年,我委收到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畅通、准确、规范和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方式拓宽政府信息来源通道,以便及时、高效完成信息的获取或制作。二是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开的范围,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数据资源融合,坚持线上与线下同步优化,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

  线上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提升网站内容涵盖面、整合页面和内容布局。

  线下方面:结合部门实际,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与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同时,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职责,确定专人作为信息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年初印发《区发改委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责任清单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高质、准确发布。二是部署落实。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整改到位,对需公开的信息按照组配栏目进行分类、分栏目及时更新公布。 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委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

    二是政策解读中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内容缺乏丰富度及多元化;

   (二)2025年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报送力度。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等手段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作,加强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加强政策解读等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责任科室报送信息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