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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钟鸣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50 来源:义安区钟鸣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钟鸣镇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重大领域信息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92条。全年在微信公众号“钟鸣镇人民政府”上发布原创稿件262条,实现政务新媒体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办结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组织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修订《义安区钟鸣镇信息公开指南》,核实网站、地址、公开电话、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等信息,及时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调整信息公开的目录结构,按时更新栏目信息。

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建设,对涉及民生实事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草案开展意见征集并积极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收集情况

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助力打通政策落地的操作链,切实发挥政策效应,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根据不同政策文件的特点,进行深度解读、延伸解读。涉及惠企政策的,明晰具体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清单、咨询人员及联系方式等;涉及群众办事的,说明办事受理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及其它注意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视教育培训,组织全镇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接受群众评议,无其他意见。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信息分类方面存在分类混乱、标签使用不当的问题。

二是在发布信息的表述方面存在语言风格专业性过强,缺乏通俗的解释,政策解读还不到位。

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分类体系,按照主题、受众、领域等维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分类。完善标签设置,使用准确、全面且能反映信息内容的标签,方便公众搜索。

二是增加通俗易懂表述,在发布政务信息时,用简单直白的语言解释专业术语。提供详细解读,对政策文件、重要信息等进行深入解读,用生动、形象的方式阐述其内涵和影响。

三是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召集工作人员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