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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16:02 来源: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该报告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上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邮编:244151,电话:0562-881482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除依法不允许公开的,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流程,探索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举措,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主动应关切。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先后围绕汛期防灾减灾、冬季油菜种植、水稻种植及病虫害防治、小麦赤霉病、条锈病、纹枯病、非洲猪瘟防控等方面回应公众关切

强化政策解读。主要公开上级政策文件解读和本级政策解读。聚焦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对申请信息公开流程、申请表格、在线申请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全年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整理,定期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发布审核流程,确定专人报送信息,先审查后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开的范围,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在区政务公开办的统一筹划指导下,进一步优化了栏目设置,规范了本级基本目录和栏目内容。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年度考核,对于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栏目做到一月一公开,一月一检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强化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扭住瓶颈制约不放,抓住重点关键研究思考,坚持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个性同时发,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跃升。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1

 0

(七)总计

 3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在信息更新方面存在不及时的问题;三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够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梳理,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要加强与各股室的信息沟通,及时梳理出待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增加图文并茂的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四是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与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等多方面的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