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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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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报告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上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211号,邮编:244151,电话:0562-881482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热点问题,除依法不允许公开的,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流程,探索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举措,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主动回应关切。建立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高频事项,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先后围绕汛期防灾减灾、冬季油菜种植、水稻种植及病虫害防治、小麦赤霉病、条锈病、纹枯病、非洲猪瘟防控等方面回应公众关切。
强化政策解读。主要公开上级政策文件解读和本级政策解读。聚焦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对申请信息公开流程、申请表格、在线申请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全年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整理,定期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发布审核流程,确定专人报送信息,先审查后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开的范围,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在区政务公开办的统一筹划指导下,进一步优化了栏目设置,规范了本级基本目录和栏目内容。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年度考核,对于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栏目做到一月一公开,一月一检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强化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扭住瓶颈制约不放,抓住重点关键研究思考,坚持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共性个性同时发,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整体跃升。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在信息更新方面存在不及时的问题;三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够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梳理,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要加强与各股室的信息沟通,及时梳理出待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增加图文并茂的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四是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与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等多方面的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