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13:44 来源: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义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tlya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电话:0562-8814823,邮编:2441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698条。一是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公开为企业办实事清单,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全年共公开信息93条。二是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文化等生活服务消费的公开力度,全年共公开信息34条。三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做到至少2种以上形式的解读,全年公开各类政策解读20余篇。上线“义安区集成式政策解读”专题,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集中展示政策解读信息,并按照全生命周期、解读机构、解读主题、解读形式进行分类。四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3年新增教育、供水、公共交通等领域主动公开目录,督促19个单位严格按照目录规范,做好信息发布。五是持续加强机构职能、财政资金、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六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优化31个专项领域目录设置,线上专题发布信息4554条。积极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公开惠民惠农资金,并做好资料留档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办理政府信息申请。2023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结转至下年度办理2件。全年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办理流程、提升答复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汇集区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区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按照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去红头红章等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逐一排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调整优化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平台内容维护与管理。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和安全防范,及时组织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抓好线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高标准建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目前已完成1个区本级、9个乡镇(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政务公开测评整改培训会,提升业务人员专业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且分值只增不减。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8

8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622

行政强制

1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6.6274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还有待丰富,公开方式还有待更新等;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仍需深入推进;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公开工作仍有不足。

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公开方式,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丰富公开内容,让基层政务公开更加贴近群众需求。

二是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供电供水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并公开适用主体清单、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组织开展全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培训会,要求卫健、交通、教育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帮助,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保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顺利推进。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明确划分卫生健康、公共交通、教育、水电气等不同模块,将相同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进行集中展示,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及广度,方便群众线上查询相关信息,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三是持续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提升全区各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重视程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事前预公开、事中征求意见及事后解读,切实通过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编制印发《义安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三)印发《义安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计划》,按计划推进新闻发布工作。2023年共召开27场新闻发布会,对经济运行、教育改革等方面进行权威发布和解读。

(四)协调推进涉及教育、供水和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公开栏目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