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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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企业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充分保障基层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2023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其中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2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3条,规划计划发布25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发布4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1条,政策法规发布12条,政策解读发布12条,财政资金发布21条,监督保障发布7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规范办件流程,规范答复文书,保障答复准确,推进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主动公开内容,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2023年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99件,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经信局子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数据资源融合,坚持线上与线下同步优化,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
线上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提升网站内容涵盖面、整合页面和内容布局。
线下方面:结合部门实际,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职责,确定专人作为信息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认真对照2023年区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盘点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政务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与区政务公开办进行对接,主动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第三方的检测和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局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2
3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仍然有许多需要进步和提高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的数量有所减少,频率有所降低;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例如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多样;三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平台的知晓率、使用率不高。
对此,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强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逐步实现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二是提升质量。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优秀经验,大力创新公开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合理运用多种工具,丰富解读形势,增加解读趣味。三是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联系各科室分管负责同志,督促各科室具体经办人梳理好公开内容,积极与专员对接及时、有效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