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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安区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邮编:244151,电话:0562-88148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坚决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委紧紧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及时宣传相关政策,规范我委工作信息,全面加强政策解读,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区发改委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6余条。其中包括:部门文件7条,决策公开部署13条,意见征集4条,意见反馈4条,计划规划17条,建议提案办理8条,财政资金18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6条,行政权力运行68条, “双随机一公开”5条,重大建设审批与管理122条,价格与收费322条,政策解读3条,回应关切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畅通、准确、规范和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方式拓宽政府信息来源通道,以便及时、高效完成信息的获取或制作。二是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开的范围,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在行动等栏目;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重大建设审批与管理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监督保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年初印发《区发改委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责任清单任务分解》,将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高质、准确发布。二是部署落实。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迅速整改到位,对需公开的信息按照组配栏目进行分类、分栏目及时更新公布。 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够及时;
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多样,主要要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等发布量较少,解读质量不高;
三是信息公开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不够全面;
(二)2024年改进措施
1.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等手段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作,加强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准确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加强图片解读等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责任科室报送解读信息的主动性;
3.完善公开各项制度。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