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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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五松镇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567条。其中,机构设置1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39条,政策解读23条,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16条,惠民惠农专项资金34条,其他信息188条,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领域1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保密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监管。针对隐私保障、对错敏字、敏感信息等重点内容,进行常态化巡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二是打造特色政务公开专区。在原有为民服务大厅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空间,构建独具特色的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各类申请和诉求,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良好,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一名,统筹负责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均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队伍保障,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职责明确、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业务培训会暨反馈问题整改会议,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全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无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部分专栏信息内容不丰富,更新较慢等问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工作,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重点工作类、政策解读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多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内容,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