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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4:39 来源:义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铜陵市义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密围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际,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中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紧紧围绕政策法规、政策落实等公开事项开展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工作,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心的事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有效、真实确切2023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征收信息、规划计划、领导机构、人事信息等176条,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件,均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中心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决策和重要事项,主动发布相关政策。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对涉及公众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提供依据,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认真自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保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严把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关。二是做好土地房屋征收领域的公开工作,并对已有信息进行了梳理。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持续做好相关栏目更新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中心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二是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主动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通过学习讨论等形式,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提价了有效保障。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3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存在短板,解读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照《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及时掌握最新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义安区征收中心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