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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人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48 来源: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动态更新我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以及财政预决算等栏目内容,做到政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接受群众的监督。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42条,其中领导分工活动信息13条、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8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2条、就业创业领域245条、社会保险领域37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积极拓宽申请渠道,支持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形式,为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规范信息报送及发布工作流程,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全年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未接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的规范要求建设,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暂无独立门户网站,重要信息和公示均发布在义安区政府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

根据职能调整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高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本年度未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

(二)改进情况。2024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及时公开发布稳岗就业、民生保障、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按照“谁出台,谁解读”的原则,在制定出台各类政策性文件时,由牵头制定政策的相关股室、单位采用多样化解读方式的同步开展政策解读。三是深入开展网站自查自纠,对发布内容进行自查并整改相关问题,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进行更新,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把关审核,杜绝出现文字错误。将站点栏目更新、信息精准等各类指标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子站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