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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老洲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1:26 来源:义安区老洲乡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老洲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s://www.ahtlyaq.gov.cn/openness/OpennessAnnualReport/year/6/2022.html)。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老洲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老洲乡人民政府,邮编:244100,电话:0562-8251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乡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点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2月31日,我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3条,包括: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信息40条,权力事项办理结果信息29条,年度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3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4条,解读及回应信息共计33条,其他类信息854条。把“印象老洲”微信公众号作为重要窗口管好用好,严格落实“三审制”,全年发布文章3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工作信息,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乡持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信息发布与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对发现原有公开事项需要依据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进行调整的,及时做好修改调整工作。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二是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本年度在乡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同时利用各村便民服务大厅,各单位公告栏、电子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信息,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加专业化、系统化、透明化。三是依托我乡“印象老洲”微信公众号等外宣平台,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做到线上线下结合,提升互动服务水平,做到工作动态日更新,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一是主动强化自查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细则,强化对各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对公开信息层层把关、逐级负责。针对市、区公布的问题清单,及时调整、更新、发布有关内容,填补相关空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完整。二是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乡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业务的熟练度。三是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作为推进我乡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我乡重视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良好。2023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在政务公开方面落实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政策解读内容不够全面、工作人员素质不够专业、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下一步,我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和完善

(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机制,确保解读材料要素完整,体现过程具体的时间节点。不断丰富改进解读形式,减少简单枯燥的文字陈列,多采用易看易懂图片、数据、图表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

(二)加强人员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针对公开文件类别、格式、后台系统操作等内容进行指导,确保信息上传及时、分类准确,公文属性位置及格式标注正确。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努力培养一支政务公开专业团队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群众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